房屋产权为父子共有,儿子想将自己份额内产权分一部分给妻子,是否必须经父亲同意

我的名字现在处于未加进的状态。房屋是婚前签的购买合同,按揭,但贷款是父亲在还。房产证是婚后办的,办理时只办理了父亲和儿子的名字,办理时在房管局签了个文件,就是同意将房产证办为父亲与儿子共有,比例为10%和90%。请问如果是要将90%协商作个份额的分配,需要父亲同意吗?

第1个回答  2011-02-23
当然需要父亲的同意。

很简单,你现在的房产证要对联名人进行更改,就这个手续就需要父亲同意。只有父子两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更改联名人。追问

但是父亲的份额是没有变化的啊,变化的只是儿子的份额,也必须要父亲同意吗?婚内协定不可以吗?

第2个回答  2011-02-23
看你的名字是什么时候加进去的。如果是结婚后加的,自动视为婚后财产一人一半。如果是婚前加的,你父亲必须知情。但是不一定要他参与,你们婚内协定就可以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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