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间商铺和人签定了六年的租赁合同,如果想加租金是否可行.

此房目前还在建设中,有与不了解行情故早早和人签了合同,后来又有多家商家过来,愿意出双倍的价钱,故想适当提高租金.如果对方不同意加钱,而我又要解除合同需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另此房对面是上千人的大工厂在建,商家用作开超市,前景看好!
只是双方私下签定的合同.并且没有提及违月金的事情.请问何为正式的合同,需要公正或者到有关部门报备吗?

第1个回答  2007-03-14
如果协商不成。似乎你只能租给合同上的租房者 因为已经签订了正式合同。就认定这个价钱当时是双方认可了。一般在正规合同中也都写了 不得加房租等附加条件的。
对方没有违约。你不租给他。就是违约 违约金怎么付。。看你合同怎么写的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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