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6-29
你们家拆迁,诺要房子就补政府10万,不要房子政府补你40万,这套房子是50万。
如果是我,我就要房子。因为房子是政府的安置房,地皮是集体公有的,房子的实际价值远远不止50万。
第2个回答 2019-06-29
我觉得还是留下房子,现在买一套房子没个百八十万的买不下来,留下房子你婆婆还有你就可以住,以后房子增值了你们就宽松了。
第3个回答 2019-06-29
首先,你们如果现在有把握投资创业或者说做点小生意,开个店什么的,那就拿40万,这样就有启动资金了。当然前提是,真的有把握有能力肯吃苦。
如果做不到,那必须拿房子,现在拿了40万,很快就贬值光了。房子则是增值的。
第4个回答 2019-06-29
我选第二种,首先可以还清外债,剩下可以创业或者上班存银行。若选第一种,岂不增加外债,陡赠个人压力。选第二种,既还清外债,自己手上还有余款,公婆养老费也有着落,岂不皆大欢喜
第5个回答 2019-06-29
我觉得还是留下,因为卖掉的话你还要买房,买房的话以后压力会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