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政治期中考考试没有考到政治老师要求的分数,老师就让抄书(两遍),说抄不完不让上课。虽说给了八天,但仍然没抄到要求的遍数,就让翻倍抄。然后心情就特别不好,还有想逃课的想法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不是规定: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问老师这么做算体罚么?
我也这么觉得……不过我要怎么和教育部的人说啊……表示很纠结啊……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