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告,被告欠我钱,在与我打官司期间瘫痪了。现在我胜诉了,被告家人对宣判结果不理睬。被告现在这种情况能否影响法院的执行?怎么执行?被告名下有两套宅基地房屋也是多年前就给他俩个儿子住了,这样能不能执行?我可否申请法院以被告人继承人的身份执行他两个儿子?综上所述,被告应该还我3万5,我往后应该付出的执行费得花几回?多少钱?费事不?值得不?怎么都没说如何执行呢,还是我只要申请执行,剩下就是法院的事了?我可是听说执行可是很麻烦的,法院基本上不催不哼哼,还得要钱,具体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