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东与大房东签订一年合同,付了一年租金,现在还有两个月到期,二房东工作变动要离开现要把房子租给我,二房东要带我去见大房东,(和大房东也不认识)但说我是他的朋友,他出差要离开几个月,房子给我住 ,以后还以他的名义与房东签约,说这样可以不用涨价,我该怎么和他们签合同才能保证我的权利!应该要注意些什么,最好能有明确的合同让我参考下!明天就要签了,比较急,在线等!
与二手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以下情况:
1、 二房东的行为属于转租行为,应得到原房东的事先认可或事后追认,看合同上是否有原房东同意二房东转租的条同意转款。如果没有那最好见下原房东,取得他书面同意的材料,这是保证与二房东共同的利益,否则原房东有权主张你们的转租合同无效。
2、应注意二房东(或原房东)是否对房屋享有相应的权利,即能否提供房产证、租赁合同等相关的证明。如果能看见原房东的房产证和身份证原件最好,至少应该看见复印件,还要看二房东的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3、看合同上的租赁期限,看下二房东签订协议是否超过原合同,如果超过的话,那么说明二房东可能有问题,没有跟您说实话。超出部分期限,他是无权跟签合同的,而且这样也可能在最后一期多收您房租,将来导致损失。
4、要看原合同上的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最好不要超过对方的付款方式,原则是每次付的越少越好。
5、这类房子转租的,一般主要是看人,去看房子的时候注意下,对方的房屋情况,是否常住,东西是否多,跟对方多沟通下,通过说话,判断下是不是骗子。虽然这种情况少,但还是小心点。
拓展资料
房屋转租合同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者全部租赁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向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房屋转租合同是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基础的,在房屋转租法律关系中,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仍分别称为出租人和承租人,与承租人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三人称为次承租人。
次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次承租人是房屋转租合同中的承租人,因此应当根据房屋转租合同的约定享有承租人的权利,履行承租人的义务,转租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次承租人应当根据法律关于承租人权利义务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与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不同的是,次承租人除对承租人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外,还与出租人享有的权利相对应,对出租人承担以下义务:
1.接受监督的义务
次承租人应当依约定或者租赁房屋的性质使用租赁房屋,应当妥善保管房屋,这是次承租人在房屋转租合同中必须承担的义务。次承租人在履行该义务时,除应当接受承租人的监督外,还应当接受出租人的监督。出租人发现次承租人非法使用或者不正当使用租赁房屋的,有权制止直至要求承租人解除转租合同,承租人不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出租人有权解除与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进而引起转租合同的终止。
2.返还租赁房屋的义务
转租合同终止时,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履行返还租赁房屋的义务。但是,转租合同与房屋租赁合同都终止时,出租人有权直接向次承租人请求返还房屋,在这种情况下,次承租人应当将房屋直接返还给出租人。次承租人的这一义务是与前面所述的出租人的房屋返还请求的权利相对应的。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转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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