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出现工伤,我们业主方有什么责任吗?

我公司建设项目承包给施工单位,手续齐全,有安全管理协议。施工单位员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工伤,未跟我业主方汇报,未报工伤,请问这样如何算责任?有哪些法律依据?最好把法律法规告知一下。我方负什么责任,法律法规是什么?谢谢大家
现在伤者住院,施工单位未给他报工伤,伤者家属到公司闹,阻挠施工的进行

第1个回答  2011-06-24
和你单位无关,让个人去报工伤。如果不行,出医药费,从施工费里再扣。依据劳动部《关于确认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只要发包给有资质的,就和你单位无关。
第2个回答  2011-06-24
根据你的陈述,是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第3个回答  2011-06-24
一般而言,应当由施工单位承担工伤赔付责任,但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施工方属于自然人,那么作为实际施工人的自然人与其非法招用的劳动者产生纠纷,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起诉的,应将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即你们业主方)列为被诉人或被告,并可视案情需要将施工的自然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列为被诉人或被告、第三人。
这个在广东省有明确的规定,你可以自己百度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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