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人大代表的标准是什么

选举人大代表的标准是什么

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代表选举理论与本国具体国情相结合,创造出来的新型民主政治制度,对于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并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意义极为重大。

但它现有的基本框架在某些方面仍然体现着同过去高度集权的传统政治体制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用的浓厚色彩,与目前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出现的巨大进步不相适应,逐渐显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引起充分注意。比如,民主和平等的选举原则有待于深入贯彻;选民对代表不便进行有效监督;选民素质与民主选举要求有一定距离;选举制度的某些规定不科学、不完善;各级人大代表数量过多,影响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

目前,加快中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改革的条件正在逐渐具备,时机日趋成熟。这表现在:经过2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得到长足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原有的落后面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从财力和物力上能够充分满足选举改革的需要;目前我国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了国有经济、乡镇经济、私营经济、股份制经济、三资经济、个体经济等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竞争的新格局,经济的发展需要有一个稳定、民主、开放、宽松的政治环境;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形成了许多的新社会利益群体,积极要求参与政治事务;文化教育事业的飞速发展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的文化素质;现阶段腐败现象的蔓延使得对权力的制约要求尤为迫切;长期的选举实践培养了一大批具有丰富选举经验的人才;广大群众的民主政治意识明显增强。各地交通条件极大改善,通讯技术发达,新闻媒体影响面广,电脑信息处理手段越来越先进,为选举改革提供了可靠的物质技术保障条件。因此,现在已到了进一步完善人大选举制度的时候了。

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理论成熟、程序完备、操作规范、监督严密、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选举制度。简单来说,应该做到“三公”,即“机会公平、程序公正,过程公开”。要以是否促进了经济发展、是否增进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是否调动了选民和代表的积极性,作为评判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改革效果好坏的重要标准。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建议现阶段从以下几个方面改革和完善选举制度:

(1)扩大直接选举范围,提高直接民主程度。建议省以下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尽快实行直接选举,至少应在人口密集的大中城市进行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

(2)将竞争机制引入人大代表选举过程,实行竞选。建议改革现有代表候选人提名办法,实行初步代表候选人自愿申报登记制;通过选民预选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初步代表候选人和正式代表候选人均有权根据法律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各种形式的合法竞选活动。这就是变“要我当代表”为“我要当代表”。投票完毕采取公开计票,允许选民监督,增加透明度,保证计票公正,计票完毕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和代表候选人各自得票多少,以杜绝可能的作弊行为。应取消水分很大的委托投票,外地选民可邮寄缺席选票,规定日期内投寄有效。实质上,竞选只是一种选举手段,本身并没有什么特殊的阶级性。社会主义国家照样可用它来发扬和扩大民主。

(3)实行地区选举和界别选举混合制。作为过渡办法,建议在保持现有地区选举方式的同时,扩大界别选举的范围。这样既可以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又能够保障和促进选举过程的民主化,避免过去那种为片面追求代表结构比例而采取硬性指选、派选的不民主做法。

(4)合理减少代表数量,增加代表资格规定,提高人大代表素质。中国目前各级人大代表太多,造成一系列问题,客观上影响人大正常发挥职能作用。建议根据国情,参照国际惯例,大大压缩各级人大代表名额并规定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不能兼任人大代表。为保证人大代表具备必要的任职素质,还应规定当选人大代表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包括政治素质、能力素质、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四方面。

(5)改革选举委员会组成方式。设立选举专门法院,规范选举的组织,监督和诉讼纠纷的处理。

(6)完善代表监督与罢免办法,增强可操作性。建议规定人大代表必须定期走访选民,经常召集选民座谈会,随时倾听和如实反映选民的愿望、意见、要求。代表需向选民定期通报情况、报告工作,接受选民投诉,真正充当选民利益的代言人。允许一定数量的选民提议,经全体选民的简单多数通过,即罢免不称职的代表职务资格,另行补选新的选区人大代表。

(7)制定新闻法,发挥新闻媒体的独特监督作用。建议尽快制定新闻法,确立“记者对事实负责,媒体对法律负责”的原则,把事前预防机制变为事后追惩机制,加大新闻监督力度,并充分保障新闻工作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新闻媒体可以对选举过程中的重大事件进行报道和评论,从而增强选举的透明度。

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改革的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绝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必须在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一切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讲求实效,既不能操之过急,更不能止步不前。只要我们勇于探索,大胆实际,就能调动广大选民的积极性,逐步实现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改革的预期目标,稳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什么人有资格当选人大代表
法律分析:(1)中国公民;(2)年满十八周岁;(3)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4)非精神病患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

人大代表入选条件
法律分析:人大代表人选要具备宪法、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五好”标准:(1)政治素质好。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道德品行好。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诚实守...

一个普通的公民怎样才能成为人大代表呢
法律分析:一个普通的公民可以通过选民民主选举成为人大代表。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是:.普遍凡满 18岁公民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选举权选举权;依照律剥夺政治权利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

选人大代表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宪法规定就是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身体精神状态可以参加选举。 选举法规定,县级以上(不包括县级)的人大代表是间接选举的,就是通过下一级的人大选出来的,但是当选上一级的人大代表,不是必须是下一级人大代表,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关联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参选人大代表的条件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且未被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

成为人大代表需要什么条件
选举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要进行选民登记,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予登记,无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不列入选民名单。法定资格中包含国籍资格、年龄资格和行为能力资格:人大代表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人大代表候选人必须达到18周岁的年龄...

竞选人大代表的条件
都有选举和被选举权,但是,按照法律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如何选举人大代表
我国有五级人大代表,其中,全国人大代表、省级人大代表、设区的市级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间接选举产生,县、乡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我市的区、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属于县、乡人大代表直接选举,选举过程分为选区划分、选民登记、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正式代表候选人与...

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资格条件
法律分析:全国人大代表的候选条件是: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身体精神状态可以参加选举;候选人采取的是推荐制。政党、团体可以单独或联合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

人大代表选民资格是什么
我国宪法和选举法都规定,凡年满十八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