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渐突出的收入分配差距悬殊问题
改革28年来,我国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但是,收入分配差距悬殊则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让人担忧。据有关资料反映:1996年城镇最高收入户和最低收入户人均年收入相差4.1倍。2000年扩大为5.7倍。1999年,按我国16个大行业分,职工工资水平最高的是最低的245倍;进一步细分,收入最高行业职工工资是最低的450倍。再加上制度外收入,差距更大。
在经济学上反映收入分化程度的指标主要有两个,一个是财富的集中程度,一个是基尼系数。截至2002年底我国储蓄存款 8.69万亿,但是,其中50%的储蓄和现金为不足10%的人口所拥有。2001年《福布斯》排名显示,2000年中国最富有的前50名富豪财富之和为100亿美元,2000年底全国资产总量38万亿,也就是说全国资产的四分之一左右为50位富豪所拥有。有资料称,中国财富状况已发生质变,截至2002年底全国资产总和为43万亿,其中57%是个人资产。
基尼系数介于0和l之间,一般认为:基尼系数小于0.2为高度平均,大于0.6为高度不平均,国际上通常将0.4作为警戒线。改革开放前,我国基尼系数小于0.2,处于收入分配高度平均状态,目前我国基尼系数大于0.4,已超出了国际警戒线。
分配差距悬殊已在社会上产生广泛的不满情绪,直接影响到人们的情绪、心态、就业,生产积极性,社会的安定、稳定,包括经济的增长,已经成为老百姓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现在必须给以正视、重视,给以认真的研究和解决了。
2.就业方面的不公平现象依然存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的劳动者是平等的。所以应该取消“农民工”、“劳工”等称谓,而应该公平对待称为“生产工人”。取消户口限制,凡进入城市或在乡镇企业就业务工的农民都应当视为城市户口职工,享受国家给予的社会福利待遇。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在对待农民工方面都有不公平行为,比如农民工的孩子没有办法进入城市正规学校,农民工享受不到国家给与城市居民的医疗保险等方面的优惠。以给农民工办理“暂住证”等渠道乱收费现象突出。这些做法是对“农民工”的一种歧视,是极不公平的。
另外,对农民工的深度剥削现象非常突出,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都不合理,极大的侵害了“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中小企业主克扣、压地、拖欠、罚没和过度加班等行为没有根本解决。剥削和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从严处理,一亿多农民工生活的改善对社会是一大贡献。维护社会公平、消除两极分化是一大贡献。
3.经济政策方面的不公
首先,投资政策不公平。主要表现在对待民营企业的投资不公平问题。(1)国家直接投资创办国有企业,无论股份制还是公司制已经没有意义。(2)限制其他投资主体的参与。
政府行为对民营中小企业经营和发展造成了很多约束,“许多允许国有(公有)企业、外资企业等其他类型企业进入的行业迄今为止仍然没有对民营企业开放”;其次,市场进入和经营的成本比较高,高进入门槛限制了民营中小企业的经营范围,政府审批行为在程序和规定上的复杂性和相对不透明性,增加了民营企业的进入和经营成本、提高了民营企业市场进入和日常经营的风险程度,并导致政府部门和办事人员的机会主义行为,从而增加了民营企业的经营成本;另外,还有政府服务功能的缺位等等。
融资难也是民营中小企业面临的巨大困难之一。樊纲指出,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首先是市场制度(包括金融市场)不完善所导致的问题,其中主要的是缺乏地方的、中小的、民营的中小金融机构。此外,民营中小企业的问题还包括自身管理方面的问题和获得人才方面的困难。
世界银行驻中国代表处私营发展部门高级专家高伟彦表示,调查表明,中小企业和国有企业相比获得资金的机会差异很大,“获得贷款对小企业是一个特别大的难题,这妨碍供应商网络和集群的发展。”
高伟彦还指出,中国的中小企业日常经营所面临的问题有:检查过多、行政收费高和商业权力不能得到充分的法律保护。他还引用了一些调查说明问题,在中国东南部,税费平均为收入的5.7%,而其他地区较高,在中部城市为6.7%,在东北为7.1%,在西部为8.9%。其次,尽管公司支付的主要税种似乎只占销售额的3%,但收费的负担可能比赋税更重。他还指出,中国法院的办事效率还可以,但法院中解决商业争端费用太高。
高伟彦认为,在中国注册新企业的程序耗时太长,费用太高。他介绍,根据在中国的一座沿海大城市调查发现,建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要办12道手续,费时约41天,行政开支相当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14%,所规定的最低资本等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12.4倍
其次,价格制度和结构的不公平。最近某家报纸报道“平价”即普通公平的价格遭到“阻击”。在市场竞争越来越充分的今天,以“公平”价格进行交易的药店处处遭受“阻击”,如此境遇,让人心痛、令人反思。药品零售市场的逐步放开,就是要依靠价格手段,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最终实现优胜劣汰。“平价药店”的出现,在适应市场需要、争夺市场资源的同时,必然冲击传统经营者的利益。如果他们不以变应变,就有被清盘出局的危险。药品经营环节利润过高、药价虚高,一直为广大消费者所不满。“平价药店”通过加强经营管理,寻求生存之道,反而遭到打击,受到“封杀”,这显然是在限制竞争、保护落后,这也与政府逐步放开药品零售市场、推动竞争的初衷相违背。公平是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则之一。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如果失去了统一的、公平的竞争环境,最终损伤的不仅是竞争主体的利益,也会让整个市场呈现畸形发展。更为可怕的是,让经营者、消费者失去信心而远离这个市场。而从另外一个角度讲,价格是最有力的市场信号之一。理性的价格竞争,无疑会促进行业的整体发展。而对消费大众来说,降价则是增加社会整体福利的良方,它使公众能充分享受行业进步所带来的好处。不仅在诸如移动通信、彩电等行业的价格竞争上已得到体现,同时,市场规律和有关WTO规则也在时刻检验着。公平是个结构型问题,粮油价格体系扁平,优质不优价,价格结构不合理。不仅是粮油,以粮油为基础的农产品,都是如此。
最后,财政政策的不公平。主要表现是公共财政偏向支持国有企业和城市的发展,没有重点支持解决“三农”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韩俊在2006年8月24日举行的第二届社会政策国际论坛上表示,当前新农村建设提出的“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不是指工业补贴农业,而应该是指“工业支持农业”,公共财政资源分配应该更加公平。韩俊提供数据说,我国去年整个公共财政支出3.16万亿元,但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支出,只占整个财政总支出的8%,并且由于对农村水利、修路的支持资金都包含在内,真正用于农民身上的财政支出不到4%。“应该说我们公共财政资源的分配在城乡之间严重不公平,早在10年前就应该提出‘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目标。”他认为,目前我国支农支出比重,是最近三个五年计划以来最低的。国家财政资源分配应该更加向农村倾斜,支农的钱应该来自对中国财政的支出结构调整,这个调整余地很大。对于土地出让金的问题,韩俊表示,前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是2400亿元,去年也是2000多亿元,成为了地方的第二财政,这个钱应该用于农民支出。
目前,城乡居民在基础设施、社会保障、义务教育等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待遇差别较大,反映了公共财政建设任重而道远,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多地照耀到农村。今后文化、卫生、教育等方面的支出增量主要投向农村,不断改善农村的公共服务水平和农村住户的生产生活条件。要推进粮食直补改革,将粮食风险基金从补给流通环节,改为直接补给种粮农民等。公共财政的公平性。公共财政政策要一视同仁。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之一就是公平竞争,体现在财政上就是必须实行一视同仁的财政政策,为社会成员和市场主体提供平等的财政条件。不管其经济成分,不管其性别、种族、职业、出身、信仰、文化程度乃至国籍,只要守法经营,依法纳税,政府就不能歧视,财政政策上也不应区别对待。不能针对不同的社会集团、阶层、个人以及不同的经济成分,制定不同的财税法律和制度。
公共财政提倡以人为本,服务社会公共需要,维护社会公平和公正,其重要任务之一是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但公共财政绝不是养懒人,要研究解决开着私家车领取失业保险金或低保的现象,这不仅不利于鼓励就业和再就业,而且实际上是在制造新的不公平。需要完善相关财政政策措施,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在保障公平的同时,尽可能提高效率。
参考资料:http://www.lddc2003.com/html/person/suolunwenku/20080702/13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