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第一次的结论是轻微伤,对方复议为轻伤,现在我要求重新鉴定。

今年8月份,和对方打架,造成对方眼眶受损,听法医的意思是模棱两可的伤,定性为轻微伤和轻伤都行,基本伤情是眼眶有凹陷,连续性比较光滑,没有错位,如果我重新鉴定,可以推翻他的鉴定结果吗
结论没有说骨折,只是骨裂,连续性很好,表面很光滑,面什么疤痕也没有,对方很刁蛮,不愿调解

人身伤害的鉴定通常比较复杂,涉及到多方因素,经过时间的变化一般会逐渐变轻,也可能由于新的因素造成新的损伤,对新的损伤是否需要由侵害人负责,事实上是一个因果关系认定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判断。在重新鉴定的时间点,依然也会产生各种变化,另外,对于侵权责任的范围,也存在争议。
法律分析
法律因果关系的本质就是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如同学者所言,必须“在被告应负责的损害与不应负责的损害之间划定一条界限”。
对法律因果关系而言,存在“最近原因说”“最近的不法行为人说”“原因与条件区分说”“重大性因素测试说”“公平的可归属原因说”“规则体系理论说”“直接后果理论说”“合理预见理论说”,而对责任成立与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而言,则存在“条件说”“相当性说”“法规目的说”,具体的理论在此不表,要言之,加害人对损害结果必须满足因果关系的检验,举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如受损害人在受轻微伤后为使对方受到更严的惩罚,自行加深伤口再去进行鉴定的,即使鉴定结果为轻伤,加害人也不需要对此承担责任,因此,提问中“重新鉴定”固然不是没有意义,但似乎不涉及问题的根本。
从实践角度上讲,更精妙的策略是论证第一次鉴定无误,这样,对方就需要承担具有完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七条 司法鉴定人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记录可以采取笔记、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记录应当载明主要的鉴定方法和过程,检查、检验、检测结果,以及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等。记录的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完整、清晰,记录的文本资料、音像资料等应当存入鉴定档案。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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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27
如果确诊为眼眶骨折并有影像片支持,
不管是眼眶的什么部位,不管骨折端有没有错位,
都可以依照轻伤标准 第九条 眼损伤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评定为轻伤。

如果确切眼眶骨折了,重新鉴定依然还是轻伤;
法医盯着眼眶骨折下轻微伤的结论那才是睁眼说瞎话。

补充:眼眶没骨折,那就是局部损伤影响面容了,
凡是3个月后损伤遗留增生性、挛缩性或凹陷性瘢痕或明显的色素改变造成面容一定程度影响的,的确是属于边缘问题,可以是轻伤也可以是轻微伤,你有重新鉴定的必要。
一般3米距离肉眼可辩的外形异常,就算影响面容了,可评定为轻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2-01
您要求重新鉴定,但鉴定结果不确定,如果再次鉴定结果是轻微伤,那么就可以推翻原鉴定。
第3个回答  2010-12-02
轻伤的标准为
“第九条 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如果你确定没以上情况的话,那么就可以去申请重新鉴定。

骨裂就是骨折,没必要去搞重新鉴定。已经是轻伤了,对方不愿意调解的话,对你是不利的,只能去法院了。会判刑的。

法医鉴定第一次的结论是轻微伤,对方复议为轻伤,现在我要求重新...
加害人对损害结果必须满足因果关系的检验,举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如受损害人在受轻微伤后为使对方受到更严的惩罚,自行加深伤口再去进行鉴定的,即使鉴定结果为轻伤,加害人也不需要对此承担责任,因此,提问中“重新鉴定”固然不是没有意义,但似乎不涉及问题的根本。从实践角度上讲,更精妙的策略是论证...

派出所第一次做的法医鉴定是轻微伤对方重新做鉴定为轻伤,如果我重新做...
所以,轻微伤和轻伤不一样的结果,会导致不一样的处理结果的。委托人或其他诉讼当事人只要对首次鉴定结论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的依据和合理理由的,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这个异议以及鉴定的次数没有要求,建议重新鉴定,至于推翻第二次的轻伤鉴定几率有多大,这个很难...

第一次轻微伤第二次轻伤还可以做鉴定吗
法律分析:可以的。第一次鉴定轻微伤,第二次鉴定轻伤,这个情况是正常的,因为当事人对法医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要求重新鉴定。法律依据:《人体损伤鉴定标准》3.2 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3.3 轻微伤各种...

第一次鉴定轻微伤,第二次鉴定是轻伤,第一次做的鉴定应该是做假,我是不...
第一次鉴定轻微伤,第二次鉴定轻伤,这个情况是正常的,因为当事人对法医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要求重新鉴定。第一次公安局法医鉴定是不是受贿了,应当有证据,否则可能是诬告陷害。可见,受害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不能追究法医的行为。法律分析法医鉴定比较专业,应该严格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

对方鉴定轻伤可以要求重新做鉴定吗
伤者经司法鉴定,如果是轻微伤打人者将面临最高十五天行政拘留。造成轻伤的要负刑事责任,自首的可以酌情减轻刑罚。把对方打成骨折,要经过法医鉴定 ,如果属于轻伤涉嫌伤害罪,要判刑的。不构成犯罪的,依法要予以治安处罚,要拘留。但如果对方谅解或放弃起诉,可能不会判刑。如果达到轻伤二级,根据相关法律...

派出所第一次做的法医鉴定是轻微伤,对方重新做了鉴定为轻伤,如果我重新...
轻微伤可由司法鉴定机构等有资质的机构来鉴定。例如受害人的面部软组织创伤;或者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的,就能被认定为轻微伤,可以依法向赔偿义务人索要相应的赔偿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

法医鉴定轻微伤,我可以要求重新鉴定吗
对于申请重新鉴定后,不要求再鉴定的,可以向办案单位说明情况,并书面写明不要求重新鉴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 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应当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5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医疗机构出具的...

第1次鉴定为轻微伤,对方又做了第2次鉴定,为重伤,我们不服,申请了重新鉴...
首先是不是“病例”是“病历”吧!两次鉴定差距这么大是值得怀疑,注意鉴定的单位,以上级鉴定单位的为准,下级无权复核上级鉴定机构的鉴定。最好委托省公安厅组织专家组重新鉴定,这个做不了假,病历可以由鉴定机构去查,医院不会不配合的。注意请公安厅专家组鉴定的理由是两次鉴定结果差异太大。

我被人打伤,现鉴定为轻微伤,我对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你签字只是表明办案单位通知了鉴定结论,但是,对于鉴定结论不服的,被害人可以要求重新鉴定。你应当向办案单位提出重新鉴定要求,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办案单位会重新委托鉴定。法律分析被人打后应及时进行伤情鉴定,如果导致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立案标准,一般公安机关会先进行调解...

法医鉴定结果轻微伤,一方不认可,另一方是否要配合再次鉴定?
1、《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二十一条 对人身伤情鉴定意见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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