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期间 公司安排我们参加7月份的培训学习!事先并没有跟我们说这次培训是要签合同协议(合同协议是:为公司在岗服务1年,不到1年就要扣除培训学习费用1000元)的 等我们培训回来以后 区域主管就叫我们签那分培训合同协议 但是我们最后也还是没有签那份协议 现在由于我已经在10月份辞职了,工资要等到12月份才发,但是公司要扣我们的违约金,请问这样合法吗? 怎么才能维护我们的权益的! 因为我知道合同是在双方签字的情况下才得以生效的,但是现在公司说没有协议也是要负责的!这样对吗?
还有就是我是从今年4月份进入公司工作的 今年10月份离的职 培训是在7月份 只培训了两天! 劳动合同我们是签了的! 而且我也是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的! 区域主管也批准了! 这份培训协议合同是额外的! 但是我们并没有去签这份培训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