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习没有签合同,辞职后公司要扣合同上的违约金 我们是否需要赔偿呢?

在公司上班期间 公司安排我们参加7月份的培训学习!事先并没有跟我们说这次培训是要签合同协议(合同协议是:为公司在岗服务1年,不到1年就要扣除培训学习费用1000元)的 等我们培训回来以后 区域主管就叫我们签那分培训合同协议 但是我们最后也还是没有签那份协议 现在由于我已经在10月份辞职了,工资要等到12月份才发,但是公司要扣我们的违约金,请问这样合法吗? 怎么才能维护我们的权益的! 因为我知道合同是在双方签字的情况下才得以生效的,但是现在公司说没有协议也是要负责的!这样对吗?

还有就是我是从今年4月份进入公司工作的 今年10月份离的职 培训是在7月份 只培训了两天! 劳动合同我们是签了的! 而且我也是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的! 区域主管也批准了! 这份培训协议合同是额外的! 但是我们并没有去签这份培训协议!

这个要分成两种情况:1、首先在你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无培训条款,如果有培训条款并说如果不满服务期将承担培训成本的话,公司收取费用即为合法;2、如果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培训协议,但培训之前已经告知你需要签订,则要看没有签订的原因是什么,主要责任在于公司,则不应该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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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30
这里具备法律效力的,只有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因为培训协议没签,所以不生效,视同没有。为双方没有共同签字认可的协议负责,显然这是忽悠。
所以,你只需要看劳动合同里面有没有关于劳动期限和培训的条款,没有的话就没问题。
第2个回答  2010-11-29
如果对培训没有进行约定,是不能单方面主张违约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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