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12-18
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时,应通过股东大会或类似管理机构召开会议做决定,以他们会议议事对坏账核销的决定内容做为附件,坏账是不能随便计提和核销的,不能做为随意调整利润的手段。
另外,可否通过多提费用套现来冲账,这个违规吗(最好说明违反了什么法)?
虚假做账,违法《会计法》。
第2个回答 2010-12-18
1、流程
按照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提取坏账准备,发生坏账准备,提供坏账依据经税务部门批准,在坏账准备中处理,年末调整坏账准备余额,使之符合提取比例。
2、自作聪明
你怎样多提费用?依据什么?如何套现?用什么单据?就是有单据,直接报销就行了呗,何必费那么多的周折。
至于违反了什么法,仔细看一下会计制度、所得税法规。
第3个回答 2010-12-18
企业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按税务管理方式可分为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和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
下列资产损失,属于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
(一) 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存货发生的资产损失;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场所、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六)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不需经税务机关审批的其他资产损失。
上述以外的资产损失,属于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凡无法准确辨别是否属于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审批申请。
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符合坏账损失条件的,申请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下列相关依据:
(一)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二)法院的败诉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胜诉但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三)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
(四)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的行政决定文件;
(五)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
(七)与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协议及其相关证明;
(八)其他相关证明。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