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近日发布新规,对矿产资源管理进行重大调整,允许垂直和平面扩界协议出让。根据《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原有的7号文限制已放宽,协议出让范围扩展至采矿权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以及相邻矿业权之间300米内的夹缝区域。这一变化旨在适应矿产资源开采的实际需要,促进资源整合和效率提升。
新规强调,除了竞争性出让外,大部分矿业权将采用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公开进行。协议出让仅限于特定情况,如稀土和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项目,以及需要利用现有生产系统的资源开采。同时,推广使用保函或保证金,以保障矿业权交易的顺利进行。
此外,新规定还推进“净矿”出让,简化矿业权出让流程,以及实行同一矿种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登记的同级管理。油气勘查开采市场对内外资公司的准入门槛降低,油气探采合一制度也被纳入,调整了探矿权期限,并执行新的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
新规的出台,旨在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矿产资源管理,确保资源安全和绿色发展,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操作指引。自然资源部于2023年7月26日发布此通知,旧有的7号文被废止,新规定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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