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前一个月辞职,当时是10号。领导说让我一个月之内走,刚开始并没有规定几号让我走,他只说等他找到

人,接替我才能走,我辞职之后的差不多第二天就找到人了,当时我就问他,我是不是该走了,他说让我带他半个月,我当时也答应带那个人半个月,可是半个月后我问他什么时候走,他说10号,当时我跟他说七夕做完就走。他当时就说到时候看,并没有明确的回答我。到了七夕的前一天我找他说。我明天做完就不做了,他当时就就说。走可以,工资别想要了。七夕那天我又找到他。他同样说,走可以工资不想要了。因为七夕那段时间有事,急着走。七夕的第二天 我那边的事等不了了。我就直接走了。等到拿工资的时候他说,没有我的工资。在我辞职的那一个月里我前前后后跟他说了三四次辞职。他都不准我走。

第1个回答  2014-08-21
可以直接离开公司 如单位不支付工资 可以到劳动局进行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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