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我在马路边上停车,与人发生纠纷,对方来不来就先动手掐我脖子,我情急之下随手捡了块砖头砸了他的头。随后被人拉开报警。对方住了医院,出院后鉴定伤情为颞骨损伤,属轻伤。事发2月后,我被派出所刑事拘留12天后已取保候审的名义释放。案件被移交给检察院。在检察院的协调下,对方要求赔偿15万元,但他的住院费仅5000元还不到。请问他的这种行为属不属于讹诈行为?后来检察院把案子移交到法院处理,请问在此期间,我是否会被再次关押入狱?法院如果进行民事协调时双方谈不妥,我最多会被判多长时间?
请问在法院受理此案件期间,我是否会被再次关押入狱?
追答取保候审期间只要不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不会关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