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2-20
法院参考如下法条判决是否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5-26
一般来说,第二次起诉离婚,只要感情破裂的理由和第一次一样,法院基本上都会判决的。
第3个回答 2011-05-25
不一定,但一方多次起诉,已经表明其坚决不与对方共同生活的态度,通常会判离。
第4个回答 2011-05-25
法院是否判决离婚,是以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的,并不是第几次起诉为标准。
不过,起诉的次数也能反映夫妻感情是否健康。从司法实践看,第二次一般倾向于判离。
第5个回答 2011-05-25
如果 难度 很大 ,你们 可以分居两年后,再起诉离婚,那时,法院一般都会判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