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4-02
中国
共有4个直辖市(北京市(京)、天津市(津)、上海市(沪)、重庆市(渝))。
沿革
1948年7月28日,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前身)决定石家庄、阳泉设为直辖市。
1949年10月1日,北平改称北京,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中心,另有9个直辖市(沈阳、济南、青岛、上海、广州、重庆、西安、武汉、南京)。
1949年11月,天津设为直辖市。
1950年11月,旅大行署区设为旅大市(直辖市)。
1953年7月,哈尔滨设为直辖市。
1953年9月,长春设为直辖市。
1954年6月,哈尔滨、长春、沈阳、武汉、广州、西安、重庆改设市级行政单位。
1958年2月,天津改设市级行政单位,河北省行政中心由保定迁天津。
1966年5月,河北省行政中心迁回保定。
1967年1月2日,天津恢复直辖市。
1997年3月14日,经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重庆恢复为中央直辖市,于1997年6月18日正式挂牌。
截至2011年7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共有4个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分布如下:
北京市:幅员面积1680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961万人(截至2011年7月31日),人口密度1173人/平方公里。
天津市:幅员面积1190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293万人(截至2011年7月31日),人口密度888人/平方公里。
上海市:幅员面积6340.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301万人(截至2011年7月31日),人口密度2931人/平方公里。
重庆市:幅员面积80402.9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884万人(截至2011年7月31日),人口密度379人/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