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仲裁院提供资料反倒被公司告我盗取公司机密文件!该怎么办 希望大家帮帮忙

因为和公司未签订劳动伙同,我便申请了劳动仲裁,因为我们没有工资明细单,而且也是发的现金工资,只需要在花册上面签字领钱,而且我的社保也是公司曾经找一个代办公司办的,所以没有什么明确的东西可以证明我和公司的劳动关系,于是我提交了两张有我曾经经手的业务受理单的复印件,因为我们是一个地产短信广告公司,业务受理单的内容包括客户的名称,短信类容发放的条数及区域及本次投放的价格,有公司和客户的公章还有我的签名,其实这个在我公司的意义只是想客户收钱时的一个凭证,她们和客户都是签了大合同的,而且我只是在公司复印了两份复印件走,并且只是拿做提交仲裁院用的,并没有外泄过,现在公司反倒说她们的原件不见了,说是我盗窃的,并且说我这个复印件也是泄漏了公司机密,要上法院告我,不过我现在已经离职快一年了,并且也一直没有再从事本行业!请问我这个真的有盗窃公司机密及泄漏公司机密吗?我该怎么办呢!请大家帮帮忙?

第1个回答  2011-04-15
‘反倒说她们的原件不见了’,也不能证明‘你盗窃的’。不要怕。‘有盗窃公司机密及泄漏公司机密’公司要提供证据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