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交车正常行驶,突然一出租车从前方楼群钻出左拐(现找不到该出租车),司机为躲避该车踩刹车,恰巧此时一乘客(该乘客男性,71岁)从中间座位上突然站起,欲坐到后门的座位上,未站稳,摔倒在地。该乘客当时声称无碍,后就医,诊断为尾骨骨折。请问在这样的一起事故中,该乘客、公交司机各应付多大的责任?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如何赔偿?
公交车上摔倒谁的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要看摔伤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因为公交车未尽到安全驾驶以及谨慎等义务,则公交公司要对摔伤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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