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二次开庭。第三次会等到什么时候开庭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19
  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受理后,法律规定了法定审理的期限,但没有规定每次开庭的时间和间隔时间。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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