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小产权和大产权有何区别,哪种房更适合购买?
“大产权”就是全产权。是指开发商出售时具有政府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业主购买后,具有合法房屋权证,并具有房屋土地使用证的房屋。大产权房包括40年产权、50年产权和70年产权。我们平时购买的普通商品房,都属于大产权房。
a
“小产权房”并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
乡镇政府发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分为3种:
b
(1)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非本村的市民不能购买。
(2)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
(3)各类农业园或养老院的别墅。
(4)在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商品房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称“军产房”。
两者区别:
(1)大产权房的房产证由国家颁发,被国家认可和接受。
(2)职工可以自由出售或转让大产权房,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3)大产权房的用地是由国家(也就是当地政府)划拨或者转让的,销售对象可以是任何人。
(4)购买大产权房之后,购买者可以自由进行使用、出售或转让,不用补缴任何费用。
小产权房
(1)小产权房的房产证由乡镇政府颁发,不是国家颁发,个人并没有实际的产权,也不受法律保护。
(2)个人想要转让小产权房,必须在购买满五年之后才能够进行。
(3)小产权房的建设用地一般是归乡政府集体所有,并且这类房产只能由这个乡的村民购买居住。
(4)购买小产权房之后,若要在转让,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否则便不能够上市交易。
c
小产权房若向非集体成员的第三人出售,因其没有房产证而无法完成产权过户,小产权房屋购买人完全可以与其他人再次签订房屋买卖协议,达到一房二卖或是多卖的目的,第三人的利益根本得不到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