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天津用公积金买了房,后辞职来到北京工作,原天津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北京新开了公积金账户,请问,

我如何取北京的公积金去还天津的房贷呢

第1个回答  2011-03-18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追问

我如何取北京的公积金去还天津的房贷呢

第2个回答  2011-03-16
你最好到当地去咨询,因为每个地方都有些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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