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设股票帐户
客户欲进入股市必须先开立股票帐户,股票帐户是投资者进入市场的通行证,只有拥有它,才能进场买卖证券。股票帐户在深圳又叫股东代码卡。
1.开设股票帐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股票帐户可分为个人帐户与法人帐户两种。个人开户,个人投资者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般为本人身份证)。法人开户所需提供的资料有:有效的法人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其本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上海证交所的股票帐户由交易所所属的证券登记公司集中统一管理,具体的开户手续委托有关机构办理。在深圳证交所,开立股票帐户,除了提供本人身份证外,还需提供指定的银行存折。深圳的开户工作由深圳证券登记公司统一受理。自然人或法人可到所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所在地的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开户手续。
2.开设股票帐户所需提供的资料。个人投资者在开设股票帐户时,应详细提供本人和委托人的详细资料,包括本人和委托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职业、联系电话等。法人投资者应提供法人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和授权证券交易执行人的姓名、性别、书面授权书、开户银行帐户和帐号、邮编、机构性质等。
3.开设股票帐户的基本条件。根据国家的有关,下列人员不得办理股票开户:
⑴证券主管机关中管理证券事务的有关人员;
⑵证券交易所管理人员;
⑶证券经营机构中与股票发行或交易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⑷与发行者有直接行政隶属或管理关系的机关工作人员;
⑸其他与股票发行或交易有关的知情人。
在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票证券帐户后,需办理指定交易,即可指定该帐户在某一证券商处进行交易。此种指定交易随时可以办理,也可随时撤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帐户开设后,只能在指定的证券机构处办理委托买卖。投资者如需在其他证券经营机构处委托,必须事先办理转托管手续。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股票帐户的功能已不限于股票已扩大至基金、股权证、无纸化国债等。
(二)开设资金帐户
办理了股票帐户后还需办理资金帐户。目前在上交所系统,资金帐户在证券机构处开立且仅在该机构处有效。证券经营机构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对投资者资金帐户上的存款支付利息。开立资金帐户所需文件及资料基本与股票帐户相同。
磁卡帐户。目前股票帐户与资金帐户功能合二为一的磁卡帐户也逐渐普及,以便整个资金帐户联网后,就可集中办理清算工作。
(三)客户填写委托单
客户在办妥股票帐户与资金帐户后即可进入市场买卖,客户填写的买卖证券的委托单是客户与证券商之间确定代理关系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委托单一般为二联或三联,一联由证券商审核盖章确认后交由客户,一联由证券商据以执行。买卖成交后,客户凭委托单前往证券商处办理清算与交割。如果成交结果与委托单内容不符,客户可凭委托单向证券商提出交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证券商受理委托
证券商受理委托包括审查、申报与输入三个基本环节。目前除这种传统的三个环节方式外,还有两种方式:一是审查、申报、输入三环节一气呵成,客户采用自动委托方式输入电脑,电脑进行审查确认后,直接进入场所内计算机主机;二是证券商接受委托审查后,直接进行电脑输入。
(五)撮合成交
现代证券市场的运作是以交易的自动化和股份清算与过户的无纸化为特征,电脑撮合集中交易作业程序是:证券商的买卖申报由终端机输入,每一笔委托由委托序号(即客户委托时的合同序号),买卖区分(输入时分别有0、1表示),证券代码(输入时用指定的4位或6位数字,而回显时用汉字列出证券名称),委托手续,委托限价,有效天数等几项信息组成。电脑根据输入的信息进行竞价处理(分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
(六)清算与交割
清算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在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买卖成交之后,通过证券交易所将证券商之间证券买卖的数量和金额分别予以抵消,计算应收、应付证券和应付股金的差额的一种程序。目前深市是“集中清算与分散登记”模式,上海股市是“集中清算与集中登记”模式,在此不详细介绍。
交割是指投资者与受托证券商就成交的买卖办理资金与股份清算业务的手续,深沪两地交易均根据集中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办理。
(七)过户
所谓过户就是办理清算交割后,将原卖出证券的户名变更为买入证券的户名。对于记名证券来讲,只有办妥过户者是整个交易过程的完成,才表明拥有完整的证券所有权。目前在两个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个人股票通常不需要股民亲自去办理过户手续。A股买卖交易即按上述规程完成。
买卖B股基本规程
(一)名册登记
投资者由本人或指定的委托人,通过名册登记代理机构(经批准的交易所会员和境外代理商和托管银行,通称结算会员),向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简称登记结算公司)办理登记手续。首先由投资者填写登记结算公司统一制作的“投资者开户登记表”。其内容包括:名册登记人员、有效证件号码(商业注册登记号)、国籍(机构注册地)、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然后由名册登记代理机构在登记表上加盖签章,并及时将投资者填制的登记表、有效证件和文件的复印件等送达登记结算公司,并由登记结算公司向投资者提供登记号码。
(二)开户
客户在办理名册登记时,须选择一家结算会员为其办理股票结算交收。登记结算公司对B种股票实行中央托管。客户在办妥名册登记后就得到了“股票存管帐户”,该帐户记载存放于登记结算公司B股数额及变动情况。与此同时,客户需在选择的证券商处办理开设外汇资金帐户。在上海为美元帐户,在深圳为港币帐户。
(三)委托
委托分为境内委托和境外委托两种。
1.境内委托。个人投资者在境内买卖B种股票时,须提供B种股票帐户本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委托买卖单据,包括股东帐号、股票名称、委托时间、委托买入或卖出的股数、限价及委托有效期。在委托买入时,各证券经营机构应根据各自核定的标准,严格核实其保证金的额度是否达到要求,以避免承担较大风险。
2.境外委托。投资者可通过境外证券商下达买卖命令,由其通过国际通讯将客户的指令直接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大厅的B种股票交易席位,再由驻场B种股票交易员将委托指令通过终端输入电脑自动对盘系统,电脑在核查发出卖盘指令的投资者没有卖空行为之后,撮合成交。
证券商收到委托后的审查、申报、成交的具体操作基本上与A股相同。
(四)清算交割
B股的清算交割由于涉及境内、境外以及委托管银行,因此程序较为复杂,以上交所的清算交割程序为例,大致有以下六个步骤:
1.登记结算公司于证交所每日交易闭市后,根据证交所提供的成交资料,编制各结算会员当日成交的“结算交收通知书”,该通知书于T+0下午4时后送结算会员。T+X日:“T”指证交所的交易日,“X日”指交易后的营业日(上海和美国的工作日)。
2.结算会员接到“结算交收通知书”后,境内经纪商和境外代理商最迟须于T+1日下午3:00之前,托管银行最迟须于T+2日中午12:00之前,向登记结算公司发出“结算交收指令”。
3.登记结算公司将于T+2日下午3:00之前完成所有交收指令的核对,如交收指令核对无误,登记结算公司将据此进行交收;如交收指令核对有误,登记结算公司将及时通知有关的结算会员。
4.买方结算会员须于T+3日中午12:00之前,将应付款项足额汇入登记结算公司在代理银行开立的资金帐户。
5.对卖方结算会员,登记结算公司于T+3下午3:00,根据其“结算交收指令”指定的银行帐号向代理银行发出汇款指令,并同时实施股权变更和股票转移,按卖方客户沽出股票的数量,调整其股权登记和“股票存管帐户”的金额。
6.登记结算公司于交收完成的当日下午5:00之后,向结算会员发出“交收确认书”。同时,按投资者的每笔委托编制“交收凭证”,每周向结算会员邮寄一次“交收凭证”,投资者可在其结算会员处领取自己的“交收凭证”。
从1993年1月1日起上交所实行T+0日回转交易制度,在该项制度下,投资者可在交易的任何营业时间内反向沽出已买入但未交收的B种股票,但B股的交收期和交收制度仍保持不变。
托买卖操作程序
委托买卖的操作程序是指证券商烟投资者爱理委托业务后进行处理的整个过程。鉴于目前我国的证券委托买卖业务绝大部分通过交易所完成,因此我们以交易所内交易作为前提简要介绍委托买卖的操作规程。
根据国家规定委托买卖行为应遵循:1委托行为合法;2资产自主支配;3受托对象合规的原则。
委托买卖操作程序可以归纳如下:
(一)办理委托买卖的前提条件
1.办妥名册登记与开户。投资者在正式办理委托前需办妥名册登记与开户。作为个人投资者在个人名册登记时应载明登记日期和委托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业、联系电话,并留存印鉴或签名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委托人须留存其书面授权书。作为法人投资者在法人名册登记时应提供法人证明,并载明法定代表人及证券交易执行人的姓名、性别,留存法定代表人授权证券交易执行人的书面授权书。
2.委托买卖的证件齐全、真实。这些证件有表明本人身份的身份证,表明已开设股票帐户的股东卡,表明已设立资金帐户的资金卡。
3.委托买卖所需的资金或证券。在正式办理委托买卖前就应拥有与委托买卖数额相应的资金或证券。
(二)委托买卖指令
投资者进行委托买卖指令的内容与要点包括:
1.证券名称;
2.证券数量;
3.证券价格,可分为市价委托与限价委托;
4.委托有效期,一般可分为当天有效、约定日期有效和撤销前有效三种;
5.委托的其他内容。
委托买卖指令方式可分为当面委托、电话委托、电报委托、传真委托和信函委托。其中主要采取当面委托、电话委托、传真委托三种形式,后两者须在证券经营机构开设专门的委托专户。
(三)委托买卖审查
委托买卖的审查是指证券经营机构在收到投资者委托后,根据规则对委托人的身份和委托内容进行审查,符合要求,才能接受委托。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1.合法性审查。1主体合法:委托买卖行为人本身按国家法律和交易规则规定,允许参与证券交易。2程序合法:委托程序必须根据交易所规则进行。3内容合法:证券商首先审查该委托买卖是否属于全权委托决定买卖证券的品种、数量和价格,同时审查记名证券是否办妥过户手续。
2.同一性审查。1委托人与所提供的证件一致。2证件与委托单一致。3委托单上下联一致。
3.真实性审查。真实性审查就是核对委托买卖证券的数量与实际库存式资金是否相适当。
审查完毕,即可注明委托时间、盖章,作为正式委托。
(四)委托买卖执行
1.证券商业务员在受理委托后,应立即通知驻场交易员。
2.委托人的委托如未能全部成交,证券商在委托有效期内应继续执行。直至有效期结束。
3.在委托有效期内,委托人有权提出变更和撤销委托的要求,但限于未成交之前.
4.委托人变更委托,视同重新办理委托。
5.对委托人变更或撤销委托,证券商业各员应即刻通知驻场交易员,并当即将执行结果通知委托人。
6.委托人的委托买卖成交后,证券商须立即通知委托人。
7.委托人须在委托前,将证券或现金交给证券商。
8.委托人交付的证券如为记名证券,附加过户申请书或转让背书。
9.证券商受理的委托买卖成交并在证交所清算交割后,应将交割后取得的价款或证券及时交给委托人签收。
10.证券商必须忠实地按委托人的要求买卖证券,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委托人的利润,否则须负责赔偿。
11.委托人在证券商按委托要求成交后,必须承认成交的价格和数量,如期履行交割手续,否则即为违约,由此的证券商的损失,证券商有权向委托人追索赔偿。
12.委托人与证券商对可能因通讯或偶发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在办理委托时事先注明双方的责任范围。
13.委托书及委托执行中的有关收付凭证,证券商应妥善保存。
(五)委托申报与成交
1.委托申报竞价。证券经营机构受理投资者委托后,业务员按受托先后顺序即刻通知驻场交易员,或输入交易所电脑,公开申报竞价。证券申报竞价时,可依有关规定采用集合竞价方式或连续竞价方式进行。集合竞价的申报价格无限定,而连续竞价的申报价格受申报当时揭示价格的一定百分比的限定。
2.竞价成交。市场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竞价成交。
股票买卖费用和税收
投资者买卖股票应支付各种费用和税收,而上海、深圳两证交所代理业务的费用和税收又有不同。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代理业务费用与税收:
(一)A股(基金)代理费用
基金代理费用无需缴纳印花税,其他各项费用均与A股代理费用相同。
1.开户费。投资者凡需从事A股交易必须开立股票帐户,个人投资者开户分为纸卡与磁卡两种,异地开设纸卡为50元,磁卡80元,上海地区一律为40元。此费用由交易所收取。开设资金帐户,各证券商无统一标准。
2.委托费。投资者在办理委托时需交纳费用1~5元不等。
3.佣金。这是投资者委托成交后交纳的费用,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率向证券商支付,目前为成交金额的3.5‰。
4.税金。委托买卖成交后给财税部门的印花税,目前为按成交金额4‰交纳。
5.过户费。成交后更换户名所需。
(二)B股代理费用
1.开户费。
2.佣金。
3.过户费。
4.税收。
5.结算费。
在深圳交易所代理业务费用及税收如下:
(一)A股代理费用
1.开户费。申领股东代码卡每张磁卡45元。
2.佣金。一般为成交金额的一定比率(如3.5‰)。
3.税收。委托买卖成交后,由证券商代扣代缴印花税,目前为成交金额的4‰。
(二)B股代理费用
1.佣金。交易所会员委托买卖的收费标准按实际成交金额向投资者收取5.5%的佣金,境外特许代理商按7‰收取。
2.税收。按有关税收规定收印花税为实际金额的4‰。
如何办理股票转托管
(一)转托管程序
1.股民持身份证、转出证券帐户卡、股票存折到转出托管商(即原股票托管商)处提出申请,交验身份证、转出证券帐户卡,交回股票存折。
2.证券商接受申请,冻结股民证券帐户,收回股票存折,打印股民的证券结余单;证券商应在此单上加盖转托管专用章,并由经办人签名及注明日期。
3.股民持上款所列结余单到转出证券商所属登记机构办理托管手续,交验身份证,转出证券帐户卡、转入证券帐户卡,领回转托管申请书顾客联。
4.转出登记机构将处理结果传递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作记账处理,并由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将处理结果通知相应的证券商及登记机构。
5.转出、转入证券商收到当地登记机构发出的转托管数据和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处理结果后,对转出的股份作相应的记减,对转入的股份作相应护加,并对转出不成功的账户予以解冻。
6.股民到转入证券商处凭转托管申请书顾客联打印证券存折。
7.股民如在转入证券商处查不到转托管股份,应到转出证券商处查询股份,也可到相关登记机构查询,进一步查明转托管申请失败的原因。
(二)转托管注意事项
1.深圳上市A股已托管股份的转托管只能在交易所会员证券商之间进行。
2.深圳上市A股分红派息截止过户日当赂及到一周起登记机构停止办理分红股票的转托管,直至该股票完成本年度分红派息,方能办理托管。
3.股民申请证券转托管,应首先在转入证券商所属登记机构建立证券账户,取得证券账户卡(股东代码卡);并了解好转入证券商全称、简称及代码(即席位号)。如属于同城(地)转托管,则不需要另行开立证券账户。
如何办理分红派息
分红派息是上市公司向其股东派发红利和股息的过程,亦是股东实现自己权益的过程。其形式一般包括现金股利、财产股利、负债股利和股票股利等形式。现金股利以货币等形式支付给股东;财产股利以现金以外的其他资产向股东分派,它可以是上市公司持有的有价证券或其他实物;股票股利则是以本公司股票的形式分派的股利;负债股利是通过建立一种负债,上市公司将该种债券或应付票据作为股利分派给肌东。目前我国股票市场分红派息仅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形式,上市公司分红派息工作须在结算之后进行。
它的一般程序为:
1.董事会根据瓮的盈利水平和股息政策确定股利分派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和主管机关审议。
2.董事会根据审议的结果向社会公告分红派息方案,并规定股权登记日。
3.发行公司所在地的股权登记机构(下同)按分红派息方案向上市公司收取红股和现金股息。
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为例,程序是:1对于没有进入清算系统的股份,由股权登记机构直接向股东派发。2对于已进入清算系统的股份,由股权登记机构将该种股份的红股过户到深圳登记公司名下,并签发股份证明书。3深圳登记公司按截止过户日各证券商股份清算账户余额计加各证券商股份清算账户余额,并签发红股记账通知书,同时向各地登记机构传发红股登记通知书。4各地登记机构收到红股登记通知书后,计算于截止过户日各股东应收之红股,无误后,直接将红股记入该股东的证券账户,同时向证券商签发红股登记确认书。5证券商收到股份记账通知书及所在地登记处签发的红股登记确认书后,向股东打印证券存折。
股息的派发程序是:1对于未进入清算系统股份的股息,由发行地的股权登记机构直接向投资者派发。2对于已进入清算系统股份的股息:发行公司所在地股权登记机构将以深圳登记公司名义持有的股份的应收现金股息划入深圳登记公司的银行账户,并寄发派息通知书;深圳登记公司按截止过户日各证券商股份清算账户余额计算应收股息划至各证券商所在登记机构的开户银行;各地登记机构截止过户日股东名册将股息派入股东在开户时留下的银行账户上。
何办理配股
配股权证是上市公司赋予其老股东的一种认购该公司股份的权力,配股权证分析方案的产生与分红派息方案的产生大致相同。即首先由董事会提出配股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告其配股方案。配股权证的登记、托管、清算、认购的操作程序随交易所的不同有较大的差异。这里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A股的配股为例,介绍配股权证的登记、托管、清算、认购的操作程序要求。
1.配股权证的派发。配股权证的派送程序与分红派息中红股的派发过程大体一致,只是配股权证是持有人名义记入专门的配股权证库。
2.配股权证的登记、托管。
⑴对已托管进入清算系统的股份的配股权证直接记入股东的证券账户下。
⑵未托客的实物股票,配股权证由股东本人(或指定代理人)持实的股票(或有关股份凭证)到发行公司所在地股权登记机构(下同)办理领取托管手续。
⑶已托管但未进入清算系统的股份,配股权证由股权登记机构直接记入股东的证券账户名下。
3.配股权证的清算。若配股权证在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其清算办法与上市A股的清算办法完全一样。
4.配股权证的认购。
⑴为防止。业务运作出现混乱,配股权证在其交易期内不办理认购手续。
⑵在配股权证义购期开始的前一周,深圳当地停止办理配股权证的转托管业务.
⑶由于配股权证交易期较短,原则上不办理配股权证异地之间的转托管。
⑷股东在办理配股认购手续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并根据其认购数量缴足股款后取得缴款收据。按缴款收据指定的日期到交款证券商处打印证券存折。
⑸配股权证在什么地方办理缴款手续,缴款后认购的股份就只能托管在什么地方.
5.配股权证的认购流程:
⑴认购期内股东凭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证券存折到配股股票托管证券商处办理缴款手续。
⑵证券商将认购的明细磁盘送当地股权登记机构进行确认之后,由当地股权登记处将已确认的认购统计清单传真至深圳登记公司清算公司。
⑶深圳登记公司清算中心进一步确认并做相应的股份账务处理之后,将确认的托管股份清单传真至配股认购所在地的登记机构。登记机构再根据深圳登记公司清算中心托管股份清单及证券商所送的认购明细磁盘,进行股东明细账户处理.
慢慢看对你的帮助很大!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股票如何进行买卖操作?
股票买卖操作流程如下:1.办卡:首先,在银行办理股东账户卡。2.开户: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股东卡账户,到附近的证券公司营业部门开立资金账户。3.转账:首先要准备一个银行活期账户,然后到银行开通银证转账业务,把证券资金账户与银行卡账户相互绑定,然后从银行卡中向证券账户转账。4.购买股票:首先下载...
股票里的买卖什么意思
股票里的买卖指的是股票的购买和出售行为。详细解释如下:股票购买 股票购买意味着投资者看好某家公司的发展前景,决定投入资金购买该公司的股票。购买股票实际上是对公司的一种投资行为,投资者通过购买股票成为公司的股东,享有公司的发展红利和资产增值。股票出售 股票出售则是指投资者基于各种原因,决定将...
股票的买入和卖出规则是什么?
一般来说,股票买卖需要在股市交易时间内进行,股票买入只能按手为单位进行购买,就是必须为整百股,同样股票卖出也必须按手为单位交易,但可以一次性卖出未满100股的零股。股票的买卖遵循T+1规则,投资者买入的股票必须第二天才可以进行交易,卖出的股票同样必须等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提现,也就是买入当...
股票何时买入何时卖出?
股票可以在股票的交易时间内选择买入或者卖出,交易时间是周一到周五上午时段9:30-11:30,下午时段13:00-15:00。股票买卖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其中价格优先是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需要注意的是,股票买入最小单位为1手,也就是100股,并且必须每次买入的数量必须是100...
股票是怎么买卖的
股票是怎么买卖的 1、股票买卖方式要注意这几点:一,任何的购买都是以一手为单位,所以我们挂单一定要注意是一百股的整数倍。第二,股票都是t+1制度,因而我们当天买入较少要在第二个交易日才能卖出,卖出成功后,资金显示在证券账户上,当日可用,第二交易日可取。第三,股票的买卖时间是从9:15开始...
股票的买卖规则是什么
1、买卖权限:主板市场的股票可以直接买入,创业板、科创板等市场的股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开通交易权限。2、买卖单位:买入股票最低单位为手,一手为100股;卖出股票时,如果有非整手数量的股票,则可以不受整百股的限制。3、买卖时间:连续竞价的交易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的1...
买卖股票的会计分录
股票买卖作为短期投资的一种形式,其会计分录具有特定的规则。在A公司中,购入股票时,会计分录为:借方记录“短期投资-B股票应收股利”,贷方记录“银行存款”。当抛售股票时,会计分录变为:借方记录“银行存款”与“投资收益”,贷方记录“短期投资-B股票”与“应收股利”。发放现金股利时,会计分录为:...
股票可以随时进行买卖吗?
股票仅能在开市期间进行买卖。另外,股票不能当天买当天卖。我国的A股实行的是T+1的交易规则,即当天买入的股票,要到第二天才能卖出。“T”是指交易登记日,“T+1”指的是交易登记日的第二天。
股票可以随时进行买卖吗?
股票不可以随时进行买卖。股票买卖只能在每天的交易时间内才可以,而且是当天买进的,次日才可以卖。大多数股票的交易时间是:交易时间4小时,分两个时段,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上午9:15开始,投资人就可以下单,委托价格限于前一个营业日收盘价的加减百分之十,即在...
股票怎么买入卖出
1、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开户券商的电话委托券商的工作人员买入或是卖出股票;2、投资者也可以直接到证券公司的线下营业部进行委托买卖;3、投资者还可以登录证券公司的网上交易软件或是手机交易软件进行委托买入或是卖出股票。 投资者要想买卖股票,首先必须要到证券公司开立一个股票账户,并且借助券商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