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几年前,我一个朋友问我借了一个价值四千元的东西拿去用,说好了只借几天就还给我,因为是朋友,所以也没有要他写条子。结果他把我的东西卖了。人也失踪了。最近,我又碰到了他,他开了一个服装店。我想去问他要钱,如果不给,我就坐在他店子里面不走,他走到哪我跟到哪,直到他给钱为止。我想问问这样合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