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与乙方签订一份租赁合同,乙方已经租了两年,现在续租,甲觉得都是朋友,就在合同上放松了,乙打电话给甲说乙先写合同了,按照去年的抄上就行。甲嘱咐说可能近期孩子会来住,所以合同一年一签,房租年付,房租每年递增10%,乙方答应,甲因为相信乙方,没有多看合同就签字了。
近期查看合同时,居然发现合同签了六年;每年房租无递增;且上书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回房屋,若违约,违约金为36月房租;且本房若因政府拆迁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不能继续居住了,甲给乙赔偿23000元。
现在甲方欲收回住房,但是基于本合同有所顾虑,本人查看相关资料,合同是不是若只限制一方的情况下是否有效、此事是否属于合同诈骗?在线等,谢谢!!!
此合同漏洞百出,甲乙方签字都签岔了,合同是否生效?
而且本合同只有限制甲方的条款,并没有限制乙方的字条,只有甲方违约支付36月房租的违约金,乙方违约没有写。
(房屋租赁违约金是否有个明确的数字规定?)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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