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有几个部门组成?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07-04-22
县级公安机关可以设置以下部门:
执法勤务机构:
1、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3、刑事侦查大队(承担原刑侦、经侦、税侦、禁毒、刑事科学技术职能);
4、治安管理大队(承担原治安、巡警、户政、出入境、网监职能);
5、交通管理大队。
根据治安形势的特点,可以选设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综合管理机构:
1、政工监督室(承担原政工、工会、警务督察、监察、纪委的职能);
2、法制室(承担原法制、预审的职能);
3、警务保障室(承担原装财、科技的职能)。
县级公安机关机构原则上不超过十个,综合管理机构下面不再设三级机构,大队下可设中队。

资料来自:公安部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

当然还有派出所,但那是派出机构,不是内部机构.

至于市公安局因为它的职能复杂些,还有专门的经侦支队,技侦支队,禁毒支队等,不像县公安局被刑侦支队的职能包容了,还有消防支队,看守所,拘留所等也是属于它的附属部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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