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前发生的开除除名处理应当适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还是《劳动法》?

如题所述

1、《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被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以及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替代,并于2008年被国务院令第 516 号废止;
2、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前发生的开除除名处理,《劳动法》实施后,应适用《劳动动》,因为条例是法规,劳动法是由全国人大公布法律,相对法规,属于上位法,效力大于法规,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3、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为了更好地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国务院对截至2006年底现行行政法规共655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
一、对主要内容被新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代替的49件行政法规,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1)
二、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43件行政法规,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2)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国务院决定废止的行政法规目录(49件)
2.国务院决定宣布失效的行政法规目录(43件)
附件1:国务院决定废止的行政法规目录(49件)
序号:17
法规名称: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公布机关及日期:1982年4月10日国务院公布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7-11
执行当时的法律
第2个回答  2011-07-11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是2008年之前的规范企业用工及企业管理的条例法规,而当时劳动法并没有明确企业和员工之间关于管理等方面的条款,仅仅是对劳动关系的一个总体概述。而2008年1月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同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即废止。
因而,在2008年以前《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未废止而劳动合同法未实施时,企业除名员工适用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而2008年之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成为唯一的相关法律准绳。
1,除名一词随着《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除而一并废止,现在解决劳动关系中不再有除名一说,只能是解除劳动关系。
2,2008年以前发生的除名适用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而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适用于劳动合同法。
3,由于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1月1日实施,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是该年一月中旬废止,在此特殊时间段内的相关行为,应当按照法律大于条例的原则适用于劳动合同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前发生的开除除名处理应当适用《企业职工奖惩...
2、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前发生的开除除名处理,《劳动法》实施后,应适用《劳动动》,因为条例是法规,劳动法是由全国人大公布法律,相对法规,属于上位法,效力大于法规,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为了更好地适应加快建...

国企职工开除后视同工岭还算吗?
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前被开除的,其工龄清零。如果是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被开除的,可以主张开除行为无效,其视同缴费年限应予以计算。《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是企业处分(开除)职工的法规支持。但这个条例在2008年1月15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被废止的。是为了更好地适...

劳动法终始开除,除名是08年几月开始.
你说的开除、除名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里的规定,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自2008年1月15日废止。现行对劳动关系的规定则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为准。现行法律对员工严重违纪的,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再使用开除、除名这种用词。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企业还能对劳动者进行处分吗?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企业就不能以此为依据进行处罚了。但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单位效益不好 想辞职不允,拒绝上班单位被开除 是否有补偿金
所以如果该除名处理决定发生在15日或者之后的日子,就是违法的,从而无效,你可以要求补偿金,如果在之前发生的,如果不符合该《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严格程序也是无效的。除名的程序: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15天或者一年累计30天-批评教育-批评教育无效-除名-送达除名决定该员工:《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

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员工该依据什么法规开除
首先告诉你,你公司在处理这名员工的时候不能再使用诸如“开除、除名、自动离职、辞退”等字眼。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对员工的最高处分为“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前述说法均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里面的一些规定,这个条例也于2008年1月15日被废止了,再适用什么开除、除名已没有了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务院,1982)中的“开除”与“除名”是何...
工龄”,但如果跟1992年10月以前以任何理由如自动离职,辞职,开除,除名等原因与单位解除合同的,工龄都没有,也就是说,即使1992年10月以后缴纳了社会保险,1992年10月前除名的工龄都是没用的,核算养老金时,只能以你实际缴费的年限为准了。。。具体先跟我讲这些,不明白我再慢慢和你讲。。。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企业是否可以对违纪员工进行罚款
都可以不接近处罚,但站在企业方面,觉得系一个比较难解决的问题,因为劳动法已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制定直接涉及劳动都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个人有个建议,将罚款改为扣发奖金,或与企业的其它福利挂钩,比如评优秀员工的前提下,该员工在过去一年,没有出现过违规情况等等方式.相信会起度一定期效果!

行政拘留在企业单位能构成开除吗?
1、开除是一种行政处分,依据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条例》废止后,企业仍然能对劳动者进行处分。不同之处在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前,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处分的权利来源,是国家行政法规的直接授权,企业可以直接援引该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劳动者进行处分。2、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

企业除名在法律上有效吗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8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但这个“条例”已经废止失效了,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代替了它的法理作用。现在解除劳动关系须受《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规范与调整。只能用...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