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时候,女方要了十万元的彩礼,说是给我们买房子用,结婚两年了,我们要买房子,打电话给老丈人说这

结婚的时候,女方要了十万元的彩礼,说是给我们买房子用,结婚两年了,我们要买房子,打电话给老丈人说这事,他不搭腔,也不说把钱给我们用,这是怎么了?到底是谁不讲理?还是这钱算卖闺女的?

第1个回答  2014-03-20
给的时候,就别指望着能再要回来,就像楼主说的,权当他卖闺女的钱了,其实,我们家这儿的风俗是,嫁闺女,一般彩礼是作为陪嫁,一起让女儿带走的,俗称“压箱钱”,此外,娘家一般还要给女儿搞一些嫁妆什么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3-20
给钱的时候她的家人和你家人都在,那就是有人证。可以好好谈,毕竟是长辈。实在不能沟通,也可以起诉。但是你要想好后果。
第3个回答  2014-03-20
彩礼彩礼,不是给老丈人家的吗?你既然想买房子就自己挣吧,一件小事看清人的性质,以后就过年见个面,别搭理这样的老人,没劲,有什么事说出来,反正都是自家人了,还非要藏着掖着
第4个回答  2014-03-20
建议你好好的跟你媳妇商量下 叫他去说服他们 你就不要去说了 免得矛盾升级 他自己爸妈自己说好些 毕竟还是自己女儿 呵呵 慢慢来 .....
第5个回答  2014-03-20
买房子,如果男方条件好,就男方买。如果条件不允许那就夫妻都出。不拿钱那就是卖女儿,认钱不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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