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都是二婚,他是个教师,和前妻育有一女归他抚养,我之前也有一男孩归前夫抚养,如今我们又共同有

了一个男孩,离婚的话这个孩子会判给我吗?谢谢!

第1个回答  2014-05-18
你好,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亲抚养,根据你丈夫已有一子需要抚养,给你的可能性比较大L追问

我们的孩子己经三岁半了,如果我丈夫也要争抚养权我该怎么办?

追答

法律规定如下,你可做参考: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追问

另外就是我和前夫只是事实婚姻,和他生的孩子也并没要我负责,这样的话是不是更利于把和现任所生的儿子判给我呢?

追答

你好,法院应该会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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