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旁听者如何向法庭递交书面材料和注意哪些事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0-21
法院实行公开审判为原则,不公开审判为例外。一般允许群众进入法庭旁听。
除了以下要求的人员不可以旁听:
1、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2、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3、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
4、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5、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依法有可能封存犯罪记录的公开庭审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依法不公开的庭审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旁听。
第2个回答  2020-10-21
不知道你参见的民事案件旁听还是刑事案件旁听,因为你的提问里分别出现了原告和受害者的字样。

如果是刑事案件,我经常参加,可以提几点注意事项:
1、肯定是要带身份证去的,因为法院需要核实旁听者身份信息。
2、身份证会交检方审查,如检方所出示的证人证言里没有该人的证词,则允许该人旁听,反之则不允许。
3、此庭是否因为涉及隐私或秘密而不公开庭审,这样就无法旁听。
4、庭审过程中一定保持安静,这一点非常重要,手机要关机或静音,不能与身边的人窃窃私语,也不要出现什么过激行为,如起立、拉拽嫌疑人等等行为,如有,一般会被法警“请”出法庭,严重中会追究责任。

别的好像也就没什么了,想到还会补充的。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三)不得发言、提问;(四)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第十条 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未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摄影。
第十一条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第十二条 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第十三条 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采取强制措施,由司法警察执行。
第十四条 外国人或者外国记者旁听,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十五条 本规则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试行)》同时废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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