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女友性格不合,经常吵架,我多次提出分手,后经过调解,给了她

我与前女友性格不合,经常吵架,我多次提出分手,后经过调解,给了她一万的分手费,条件是以后不要在联系,收了钱以后她并没有履行承诺,在我回家办事期间,不知情的情况下,拿了我的购房合同,劳动合同,大修基金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发票等重要文件,现在消失,联系不上,请问我是否可以报案,她是否已经构成犯罪。

第1个回答  2017-07-25
已经构成犯罪,完全可以抓她。追问

如果构成犯罪了,这种文件该怎么量刑呢

追答

这要问律师,一般人哪懂呀。

第2个回答  2017-07-25
你好,首先你的房子是你的名字还是有她的名字,夫妻之间结婚的话离婚房子名字是谁的就是谁的所以如果只是男女朋友关系这个就很重要了。已经构成了犯罪可以报警了追问

那房子当然是我的名字了,如果构成犯罪了,这种文件该怎么量刑呢

第3个回答  2017-07-25
他可能只是想挽回你 在等等吧
第4个回答  2017-07-25
赶紧报警吧,这人就是贪财
第5个回答  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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