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采购设备投资出境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11-02
【问题】 某生产企业在国外开展加工装配业务,将国内采购的设备及零部件投资出境,请问在办理出口退税方面有哪些规定?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第六条规定:企业以实物投资出境的设备及零部件(包括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的企业在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以前购进的设备),实行出口退(免)税政策。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的企业以实物投资出境的在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以后购进的设备及零部件,不实行单项退税政策,实行免、抵、退税的政策。 企业以实物投资出境的外购设备及零部件按购进设备及零部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退(免)税;企业以实物投资出境的自用旧设备,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退(免)税: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金额(不含税额)×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适用退税率 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已提折旧 企业以实物投资出境的自用旧设备,须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折旧年限计算提取折旧,并计算设备折余价值。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7-25
根据《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于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应提供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其在境外投资的文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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