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付首付购房,领证后用女方的公积金贷款,房产证写两个人的名字,这样怎样还款,是不是女方还?

如果男方不还,是不是必须女方还?如果以后产生纠纷,房子所有权归谁,已经交的首付和贷款以及未交的贷款怎么处理?这样对女方的利弊是怎样的?困扰中,急需解答,谢谢!

第1个回答  2013-10-23
如果已经办理了房产证,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该由双方偿还贷款。

因为法律规定婚后双方所得工资等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管是你们双方谁偿还贷款,婚后偿还的房屋贷款及增值部分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这部分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割。

首付款是男方支付,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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