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13-10-10
潘金莲因《水浒》已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到《金瓶梅》里,她更跃为“女一号”。按书中所写,她是所有女子中生的最美,也最擅风月的一个。历史上的潘金莲和武大郎又是怎样的呢?真有其人么?还是完全是虚构的艺术形象?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据考证:大郎武植,系在山东清河县武家那村人。他自幼崇文尚武,才力超群,少年得志中了进士,在山东阳谷做了知县。资助过武大郎的一位同窗好友因怀才不遇,家境日渐贫寒。于是,千里迢迢来投武大郎欲谋一官半职,摆脱困境。开始,他受到盛情款待,可过了半年也没听其提及做官之事,他便认为“武大郎乃真忘恩负义之辈”,一气之下,不辞而别。在回家路上,他编写了许多谩骂讽刺武大郎的小故事、歇后语,见村贴村,逢店贴店,村村说唱,乡乡张贴,谣言惑众,极尽对武植恶意中伤污辱影诋毁之能事。
另外,曾被武植治罪过的乡里恶少西门庆的助纣为虐,同流合污,于是沿途传遍了有关武大郎的粗俗之词,武清官的形象被毁于一旦。谁知,待他回到家中,武大郎早已派人送来了银钱,帮他修房盖屋,置买良田。这时,他才发现武大郎决非知恩不报,而是不搞以权谋私。他发疯似地返回去撕自己贴的纸条,但悔之晚矣,它们就像泼出去的水,再也收不回来。加上一些文人墨客借题发挥,因而谬种一传再传。
而县城东北的黄金庄,便是被武家后人称作“老祖奶奶”潘金莲的家乡。潘金莲并不是潘裁缝的女儿,而是贝州潘知州的千金小姐,一位大家闺秀。她知书达理,和武大郎恩恩爱爱,白头到老,先后生下4个儿子。黄金庄正南1.5公里便是那武家村。
村上原有一座武大郎墓,墓志铭文称:“武公讳植字田岭,童时谓大郎,暮年尊曰四老。公之夫人潘氏,名门淑媛。公先祖居晋阳郡,系殷武丁后裔,后徙清河县孔宋庄(今武家那村)定居。公幼年殁父,与母相依,衣食难济。少时聪敏,崇文尚武,尤喜诗书,中年举进士,官拜七品,兴利除弊,清廉公明,乡民聚万民伞敬之。然悠悠岁月,历历沧桑,名节无端诋毁,古墓横遭毁劫,令良士贤妇饮恨九泉,痛惜斯哉。今修葺墓室,清源正名,告慰武公,以示后人,是为铭记焉。”从墓志来看,武植还是殷商王武丁之后,正经的王族子孙。1946年,从坟中还发现有一口楠木悬棺和两具骨骸。据三位参与挖坟的老人证实,从骨骸判断武大郎相当高大,推算生前少说也有1.78米。再者,若是卖烧饼的,哪有楠木悬棺和许多青砖垒墓!
武植的盟兄弟与西门庆狼狈为奸一丘之貉,恶毒毁谤武植与潘金莲,而施耐庵的后代则深明大义,引疚自责,竭力为武潘平反昭雪。施耐庵的后裔,河北威县的施胜辰赴武家那作画16幅并配诗文以道“施家欠债施家还”之歉疚。其中,武县令画像的配诗为:“杜撰水浒施耐庵,武潘无端蒙沉冤。施家文章施家画,贬褒迄今数百年。累世因缘今终报,正容重塑展人间。武氏祠堂断公案,施姓欠账施姓还。”潘金莲画像的配文曰:“余曾敬绘武潘正传十六幅,端悬于武氏祠壁为其平反冤假错案,一白天下。然九泉武潘不恕吾族先人《水浒传》中泼污之过,故唆使小鬼得遍姿去,余今重塑武潘正容,还其本来面目。愿乞武潘在天之灵宽恕。施氏焚香再拜。”
武植盟兄弟的自戕,施耐庵后裔的自责,已正大郎、金莲之清白,而武植之24代孙武双福的健在,则更证《水浒传》武潘之千古奇冤。既然《水浒传》中武大郎与潘金莲夫妇无嗣无子且相继殒命,那么,何来其后代之繁衍(武家那全村半数武姓)?倒是武大郎之弟武二郎、武松武行者,历史上实无此人,只是施耐庵塑造的文学典型罢了。
展厅还陈列一尊清代乾隆十六年(1751)的石碑。这是乾隆皇帝二次下江南,途经河北油坊,闻武植有坟无碑,口谕立碑于武植墓前,并植树二百余。碑之正面刻文为:全族合力,保护武植墓周围“二百余株”。遗憾的是,壮观之密林毁于“文革”,而今荡然无存。
武家后代们还说了许多武大郎匡扶正义,潘金莲忠于爱情、协助武大郎清廉治政、铲除恶少的动人故事。所以,历史应还“为官清廉,兴利除弊”的武大郎和“善良贤惠,勤劳仁义”的潘金莲以本来面目。
潘金莲
一个悲剧的女人。
一个不灭的形象。
潘金莲在中国可以说是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潘金莲的成名当然是缘于施耐庵先生在他的《水浒传》的描写。进入现代社会以后,有鬼才之称的魏明伦一出荒诞川剧《潘金莲》,及然后汹涌而来的张宇的《潘金莲》、何小竹的《潘金莲回忆》和阎连科的《金莲,你好》,掀起了一股“潘金莲”热。
几百年来,她一直被订在历史耻辱柱上,成为妖冶、淫荡、狠毒的典型!但也有人同情她的遭遇,羡慕她追求自由反抗旧伦理的勇气。这就是潘金莲。经施耐庵初刻划金陵笑笑生极度演绎而活在戏剧舞台文学作品市井百姓茶余饭后的坏女人样板。 她以极端的手段和极大代价追求封建社会一夫一妻婚姻制度下女子爱情自由和人的性的权利,而这结果至今还使我们颤栗、犹豫、彷徨、在迷惘中挣扎,在挣扎中反思。
《水浒传》中的潘金莲是个有罪的人。但她的罪在于她杀死了人,而并不是她个人品格上的堕落。她不应该承受数百年中国人一直的“淫妇”等道德意义上的唾骂。尤其当我们再深一步追究她为什么会杀人,怎么走上杀人之路,以及其中的道德内容,我们就会发现,潘金莲的生命,实在是一种巨大的不幸,一个巨大的悲剧。
潘金莲自幼为奴,后被“赏”或“卖”给矮小丑陋的武大郎为妻。这个婚姻根本没有丝毫感情可言。而在封建道德体系的束缚下,潘金莲别无选择,只好忍受。那已经是一个不幸。如果她终生没有遇见第二个男人,守在武大郎的炊屋里,枯萎凋零而终,全如中国世世代代无数平凡女性那样,那仍然是压抑人性的一个巨大悲剧。如果因此中国人民就送给潘金莲一顶道德桂冠,装饰得再美丽,也掩饰不住其下面毁灭青春扼杀人性的罪恶。
可是生活终于没有让潘金莲沿着这个悲剧走下去,却转向了另一个悲剧。
潘金莲毕竟是个活生生的人,毕竟年轻美貌,无论怎样压抑,她毕竟需要感情生活,需要性的慰藉。这一切,武大郎都不能给予她。这情况下,与武二郎的相见,便使潘金莲感情生活的意识觉醒了,而且如久枯干柴遇火,一发而不可收。但是在封建道德体系的罗网里,离婚不可能,要被视为大逆不道。她只好走许多不幸婚姻迫害下的妇女走过的道路:偷情。这是一个非人道社会压迫出来的不“道德”的行为;是一个罪恶道德体系压迫下产生的抢夺生活权力的变态抗争。当我们认同古希腊戏剧里的那些偷情乱伦的女性,赞美她们为伟大悲性女性时,我们为什么偏偏要对潘金莲那么刻薄,辱骂了几百年
如果武二郎同意了潘金莲的请求,那么根据逻辑,可能出现多种发展。第一,叔嫂通奸,长期不被发觉,在外道貌岸然,在内男盗女娼;那是中国古今社会最普遍的现象,就算事发,谁也不能说三道四。第二,叔嫂私奔成功,远走高飞,建立新生活。我相信,潘金莲一定也会当垆卖酒,伴武二郎终生,成一段历史佳话。第三,叔嫂偷情一段时间,武二郎厌倦了,拔脚离去,潘金莲要么重归旧日,与武大郎厮守,更残酷地压抑自己的人性;要么还是遇西门大官人,写出与现有《水浒传》相同的一节故事。第四,叔嫂合谋,杀死武大郎,构成同样的谋杀罪。
可是武二郎偏偏不好女色,不理解潘金莲,不愿与之偷情。于是潘金莲便面临了极大的挑战。一方面春情狂泛不可回收,一方面又无渠道可泄,这是一种最容易堕入毁灭的情绪状态。于是有权有势又有钱的西门大官人来捡便宜了,以买卖感情和肉体为业的王婆得以入手了。潘金莲为了挣脱与武大郎不幸婚姻的悲剧,堕入另一个更深重的悲剧,把被玩弄当作了爱情。
中国封建专制主义观念体系的特征之一,就是彻底否定个体的人性存在,绝对要求一切个体人性服从于群体所尊崇的理性规范。相对于社会构成,每一个体的人性都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在这种观念的统治之下,任何要求肯定个人存在价值,要求尊重个人的情感、个人意志、个人生活的想法和作法,都被认为是违反道德戒律的,都被指责为个人品质堕落。潘金莲就是这样一个社会道德罪恶的牺牲品。
不幸的是,潘金莲要求自我感情生活得到满足的欲望,终于驱使她错投西门大官人的怀抱。一方面,任何一个个体都必定折射出居于其中的那个社会群体。另一方面,任何一个个体都有一千条理由独立存在,并被肯定。因此,不管潘金莲可能有多少种生活的选择,不论她事实上怎样度过一生,她的悲剧绝不是一种个人品格上的缺欠,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社会悲剧。
把被人玩弄当作爱情,已经够悲惨了。西门大官人,还进一步把一个无倚无靠的弱女子制造成杀人犯。可以想象,如果武二郎不是那般英雄了得,没有大打出手,为哥哥报仇,那么依西门大官人的权势,潘金莲自然会逍遥法外。但是也不难估计,在玩弄潘金莲一段时间之后,西门大官人一定又会找到别的女人,而把潘金莲一脚踢开。那时西门大官人仍然会将潘金莲以杀人罪名投入死牢,或者又卖入娼门。总而言之,不论怎么设想,潘金莲总也逃不出一个悲剧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