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付期限生效,是否可在生效前单方面提出解除?

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写明,在合同期内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任何单方面辞职,如果单方面提出解除要赔偿两万元违约金。但是前面有,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用固定期限形式,自2014年7越1日起至。。。止。我想问问在2014。7。1之前,有更好的选择,决定告知用人单位不去工作的话,是不是要赔偿这个违约金?有人说不要,因为合同未生效。但有人说这个是缔约过失,赔不了两万这么多,但要协商。想得到确切回答!!!

第1个回答  2013-10-21
违约金只能是由培训费或竞业禁止才有,不是这两种情况的话单位无权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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