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大专学历,最后学期在公司实习跟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实习期间在公司培训,公司还向我收取了6500块培训费。但由于我考上专升本,准备升学读书不去公司工作了。但公司不肯退剩余培训费(培训还没结束),却还要我支付1800块违约金。我准备一直拖着,最近收到公司的录用通知,上面最后一行写着“未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报道,则公司与你签订的就业协议作废”,这意思是不是如果我不去报道的话,就业协议就作废了,违约金也不需要付了吗?
ps:签好就业协议,我的档案转到公司了吗?我这样一直拖着公司可以拿什么东西威胁我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