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培训协议,没有约定服务期,辞职需要付违约金吗?

您好,单位安排我外出参加培训,时间为15天,未签订培训协议。培训结束后,我工作了三个月要辞职,公司说要我缴纳违约金3000元,如果之前告知要赔偿,我就不会去参加培训了,毕竟没有多大帮助,而且我也有离职打算,只是出于责任才干完项目。
请问,现在的情况,我需要付违约金吗?如果单位强行扣除工资,我该怎么解决?
多谢您了!
签订了劳动合同,上面说需要签订《培训协议》作为附件

所谓违约金,是指违约的赔偿金。而你去培训是单位安排的行为,事先也没就此进行过约定,所以就不存在违约情形。单位的作法是强加和刁难行为,得不到法理支持,是无效的。如扣你工资是违法侵权行为,你可以要求其改正或通过相关途径主张权益。追问

劳动合同上有这样一条:
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凡有甲方出资培训和招录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录费。凡出资培训的,甲乙双方应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这个有影响吗?《培训协议》未签,也没有口头约定,只是我提出辞职,单位领导说要走就要交赔偿金

追答

“甲乙双方应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这不是约定明确了吗?
但应签而没签视为没有约定。对你就培训事项就没有形成约束力,也说明你去参加的所谓“培训”而不是合同中所要约定那种以强化技能或专业水平培训,不是需要进行约定的一种活动。你可不认可。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0-15
你的这个培训是专项的专业培训吗?若不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若是的,单位要出具相关的会计凭证,并且要事先与你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没有约定的,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若强行扣除,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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