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因为与老公感情破裂准备离婚,我们现有房产2处,1处是结婚前买的,我出很少,大部分是他父母出钱,房产证是我们2个的名字;另一处是他父母出钱,因为是我们单位房,报名是用我的名字,现在未交房,也没有房产证。还有一部车,他父母给的,写的我老公名字。孩子1岁半。请问如果我们离婚,孩子和房子会怎么分?
如果协商不一致,法律上这种情况一般怎么判呢?
追答你涉及的财产比较多,一两句说不清。
网上只能给你简单说下,想知道详细情况,只能你来所里详述案情:
1、没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时不处理。
2、婚前所购房产,有你的份额,但是否平分,要看具体情况。
3、车子如果是婚后赠与,可以作为共同财产。
4、子女可以给你。
多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