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和前夫已分居四年,离婚时一套房子卖掉,财产已经按协议分好,也签好名了,但今年女方想要再婚并买新房,前夫却说以前的财产分割不公平,要求再次分割,而且女方要领结婚证时才发现和前夫的婚姻关系并未解除,两人有一子一女,男方带男孩,女方带女孩,各自抚养,不牵涉抚养金问题,现在请问两个人的婚姻关系该如何解除,女方是否可以再婚,买的新房跟前夫没有任何关系吗?证据补充:和前夫的书面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后前夫的收条和证人的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