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号有个人托朋友问我借一万,说是给利息的,我就借了,原本是借一万,当时扣掉利息等于借给她八千五

说好一个月就还,并且让她打了借条,可是两个月过去了一直不还,找她也不还,请问怎么办,是否可以起诉

第1个回答  2013-10-28
可以起诉,案由为借款合同纠纷,但是你只能主张返还8500的本金及相应利息,请求利息的前提是借条中约定了利率。
《合同法》第二百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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