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辆自行车突然横穿马路,我爸爸马上边刹车边转车头,谁知道他又往我爸爸转车的方向上撞,我爸爸的车就撞向他的后车轮了。他的车坏了,我爸爸的脚也伤了。停下车后他就对我爸爸说要私了,要我爸爸500元。我爸爸想他没有过错,就报警了。报警后那人马上就躺在地上,说要救护车。交警帮他叫了救护车后扣了我爸爸的车。后来那人就看门诊,交警叫我爸爸回去等电话。几天我爸爸想去拿车,交警说那人说还没有看好。昨天我爸爸又去了交警处,交警说现在那人关机了,联系不上他,等联系上他就通知你。
天!我爸爸完全没有过错,那交警说即使是这样因为我爸爸的是机动车,而那人是非机动车,所以责任还是由我爸爸负责,他们只负责调解。
现在我爸爸的车一直被交警扣着,难道那人一直关机那我爸爸就必须一直被扣着车?难道在这种情况下责任过错都由我爸爸全部负责?那人想怎样就怎样?天理何在?
我爸爸已经是第二次遇到这种情况了,第一次那个诈痛,要我爸爸给3千元,我爸爸报警后马上逃跑。现在又来一次这样,究竟交通规则是否可以让那些故意诈骗的人砖法律的空子,难道就没有一个合理的法规吗?交警拖车要钱,扣车要钱,还有误工,早知如此,当初还不如私了!
谁能解开我的疑惑!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