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人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
人权的本质特征和要求是自由和平等。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生存和发展。没有自由、平等作保证,人类就不能作为人来生存和发展,就谈不上符合人的尊严、本性的生存和发展,也就谈不上人权。另一方面,自由、平等是为人的生存和全面发展服务的。自由、平等的目的是人,是使人摆脱一切压迫、剥削和歧视,获得有尊严的生存和全面自由的发展。一旦脱离人的生存和发展,自由和平等就必然会流于形式,变得空洞无物、失去意义。因此,所谓人权,就其完整的意义而言,就是人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或者说,就是人人基于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自由、平等权利。
人权的范围非常广泛。哪里有人存在,哪里就有人权问题。哪里有权利问题,哪里就必然存在一个平等权利的问题,即人权问题。既然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那么,人基于其本质应该享有的权利也就必然涉及一切社会领域。按享受权利的主体分,人权包括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两种。前者是指个人依法享有的生命、人身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自由平等权利;后者是指作为个人的社会存在方式的集体应该享有的权利,如种族平等权、民族自决权、发展权、环境权、和平权等。按照权利的内容分,人权包括公民、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两大类。前者是指一些涉及个人的生命、财产、人身自由的权利以及个人作为国家成员自由、平等地参与政治生活方面的权利;后者是指个人作为社会劳动者参与社会、经济、文化生活方面的权利,如就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障、文化教育等权利。总之,人权是涉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广泛、全面、有机的权利体系,是人的人身、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诸方面权利的总称。它既是个人的权利,也是集体的权利。
人权(基本人权或自然权利,Human rights)是指“人因其为人而享有的权利”。它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方面,人权的无条件的,而无论他的生活处境和个人情况,所谓“天赋”。另一方面,因为这种无条件的“天赋”,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合乎人权的对待。人权的这种普适性和道义性,是它的两种基本特征。
在当今的国际社会,维护和保障人权是一项公认的,甚至是神圣的基本道义原则。是否合乎保障人权的要求已成为评判一个集体(无论是政治上的还是经济上的)优劣的重要标准。但是,在具体实践的层面上,对于人权的具体定义,以及保障人权的具体方式都存在着相当大的争议,甚至引发了很严重的冲突。
人权在抽象理解方面的共识和在实际操作中的分歧,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人权立法
“人权”通常是指普遍的人类权利,不论其管辖范围内或其他因素,诸如种族, 国籍或宗教.普通国际被认同的人权立法通常是包含如下:
安全的权利有关禁止犯罪行为例如谋杀, 屠杀, 酷刑和强奸.
自由的权利的保障有关自由的范畴,如宗教和信仰自由, 结社团,装配及组合运动.
政治权利就是保护人民的自由参与政治, 表达自己的抗议或参加一个共和国.
应有的诉讼权利就是防止滥用法律制度 的诸如监禁审讯, 秘密审讯和过度惩罚.
平等权利的保证有关公民的平等, 在法律面前能够人人平等和非歧视.
福利权利(又称为经济权利), 这是要求提供教育和免于遭受严重的贫穷和饥饿.
组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有关 群体免受种族屠杀和所有权的国家,他们的国家领土和资源.
人权的价值依据
在当今主流社会的宪政体制中,宪法一般都将人权明细化和法制化。但是不容质疑的是,人权作为“人因其为人而享有的权利”,并不是宪法赋予的,宪法的作用仅仅是保障和实现人权的一种手段。在历史上,也曾有用实在法否定人权的先例,比如法西斯政权为其种族灭绝的暴行提供“合法的”辩解。同时,风俗文化侵犯人权的例子也不鲜见,例如部分文明对妇女权利的诸多限制。但这些都不意味着被否定的人权就不存在的。那么显然人权的价值依据并不存在于人为制定的法律或者风俗文化之中。
人权作为一种天经地义,不容置疑的价值诉求,其价值依据只能是超验的。马里旦说过:“人权的哲学基础是自然法”。
自然法(Natural Law)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法律,而是一种昭示了绝对公理和终极价值的正义论。在西方文化中的“nature”,有点类似于中华文明中的“天”,指的是一种不随人的主观意志而改变的客观世界。“nature”是永恒的,绝对的,无条件的,这就决定了人权的普适性。而这种“天道”也决定了人们必须用合乎“人权”的方式来对待任何一个人,任何蔑视,损害,否定“人权”的行为都是“逆天而行”,这就是人权的道义性。
西塞罗曾说过:“事实上有一种真正的法律——即正确的理性——与自然相适应,他适用于所有的人并且是永恒不变的。……人类用立法来抵消它的做法是不正当的,限制它的作用是任何时候都不被允许的,而要消灭它则是更不可能的……它不会在罗马立一项规则,而在雅典立另一项规则,也不会今天立一种,明天立一种。有的将是一种永恒不变的法律,任何时期任何民族都必须遵守的法律。”
人权,正是作为这样一种超验的“真正的法律”,成为了正义与非正义的终极法官。
然而,正如同全能的上帝几乎无人能一睹他的真容一样,人权是那么的崇高理想,在人们心中也往往只是一个抽象的框架,一个包裹主管信仰的理论模式。不同的时期,不同的阶级,不同的文明,不同的人,描绘出了千变万化的“人权”,并由此展开了旷日持久的争论。但这并不影响人权作为一种绝对的正义公理,犹如永不熄灭的价值火种,朗照着人类通过社会政治实践走向光明未来的路途。
人权的基本内容
尽管对人权的具体认识与实践各不相同,但是对于一些人权的最基本的内容还是取得了一定的共识。
生命权。生命权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人权,如果无法充分保障人的生命权,那么一切其它权利都是空中楼阁。无端剥夺人的生命,或者肆意对人施加恐吓、虐待和折磨,就是用一种非人的方式待人,因而是对“自然法”的公然违反。任由这种情况发生,不仅是个人权利无从谈起,甚至整个人类社会都将分崩离析。所以一般各国的刑法都将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罪行量刑最重。“生命权是一个人之所以被当作人类伙伴所必须享有的权利。”
自由权。如果一个人不能自主的支配他的身心,那么他的生命将是枯涸的,甚至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自由,是人权的灵魂。因此,人身自由,通信自由,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宗教自由等都是个人的基本权利。如果没有充分的自由权,生命权也将失去光彩。
财产权。财产权是生命权和自由权的合理延伸。如果一个人要生存下去,要有能力选择他喜欢的方式生存下去,就必须有一定的物质资料作为支持,那么,对自我劳动的所得进行排他性的占有,便是生命权与自由权必不可少的保障。“人能够工作,能够靠自己的劳动成果生活,并把生活剩余的钱存起来留给子女或者自己的晚年,这都是人尊严的一部分。”财产权看似是一种物权,但其实质为人支配物,即支配自己正当所得的权利。
尊严权。尊严也是生命权和自由权的合理延伸。如果一个人仅仅是在屈辱中苟延残喘,那么他的生命至多是一种无人格的动物形式。作为一种基本的人权,尊严的价值早在古代就得到普遍的认同,如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等。进入20世纪,尊严权在法西斯罪恶行径的刺痛下,得到了全世界正义力量的高度推崇。尊严权主要要求人们在社会交往中诚实守信,互敬互爱,文明礼貌。如果一个人的尊严权被否认,就意味者人们可以肆无忌惮的羞辱,欺骗,威胁,骚扰,中伤他,那显然他就失去了“作为人类伙伴”的资格,这无疑是和“天赋”人权所不容的。
获助权。获助权常常和“人道主义”联系在一起,出现于天灾,人祸之后。由于种种不可预知的灾祸,人的生命权往往无时不刻受到威胁。在危难关头得到伙伴的帮助,是生命权的必要保障。在现代社会中,突发性的灾难有时会造成很大的危害,这种时候个体的获助权就需要一个强大的组织,一般是政府,的倾力帮助,这是政府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职能。
公正权。人权的普适性必然的要求每一个人都受到公平合理的对待,但现实生活中,经济实力,政治权力,种族国籍等,都会不同程度将人划到不同的等级,那么人权就变成的有限的,有条件的,甚至退化成一种特权阶级的奢侈品了。而公正权正是为了将人权平等的扩展到每一个人身上。“所有的社会价值——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自尊的基础——都应该平等的分配,除非对其中一种价值或者所有价值的某种不平等分配能够更好的符合每一个人的利益。”公正权不仅是人权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它也是人权中其它部分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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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人权
1. 人权是个体自出生便拥有的天然权利,这些权利是天赋的,意味着它们与生俱来,不可转让也不可被剥夺。2. 美国《独立宣言》对天然权利进行了阐述,指出“所有人生来平等,他们从创造者那里获得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3. 天然权利包括生存平等权、生命权、自由...
什么叫"人权"?有"人权"能享受什么?
人权(基本人权或自然权利)按照自然法,是属于所有人并且是不可剥离的权利。此类权利被其支持者认为对于自由及维持合理生活品质而言是必要的。如果一种权利是不可剥离的,这就意味着这种权力不能被给与,准予,限制,交易,或出售(如,一个人不能把自己出卖作为奴隶)。关于哪些权利是不可剥离的,哪些...
什么叫人权
“人权”就是人一生下来就所具有的自然权利,自然权利是天赋的、不可转让、不可剥夺的权利,是与生俱来的。美国《独立宣言》对“自然权利”作了这样解释:“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有从他们‘造物主’那边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自然权利是指人...
什么叫人权
所谓人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 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该享有的 基本权利。
什么叫人权
人权(基本人权或自然权利)是指“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它主要的含义: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合乎人权的对待。人权的这种普适性和道义性,是它的两种基本特征。在当今的国际社会,维护和保障人权是一项基本道义原则。是否合乎保障人权的要求已成为评判一个集体(无论是政治上的还是经济上的)优劣的...
什么叫人权
人权是什么意思,你知道吗
什么叫“人权”?
就是做人的最基本的权力。每个人都会享有的基本权力。比如言论自由权,迁居自由权,生存权,财产所有权,选举权……等等吧。
什么是人权活动者?
简单地讲,人权是指人依其自然本性和社会本质享有或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人权之所以是人权,因为它代表了人类尊严,体现了正义、公平、人道、善等美好的人类精神和价值。离开了人权,人类就无法有尊严地生活。在这个意义上,人权是人类安全和幸福的保障,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象征。人权观念的产生 人权是人类...
什么叫人权
人的权力
什麼才叫人权
人在法律许可下...在家庭...学校...社会...所能行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