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百二十回本中出现过的女性大约有七十六位,其中略为提及不作具体描写的有47人。而全书中有名有姓的人物有五百七十七个,有姓无名的有九十九个,有名无姓的九个,共写了六百八十五个人物。书中提到但未出场的人物还有一百零二个,共七百八十七个人物”。1)在整部小说中,女性形象所占比例不大。而且,在这样一部“英侠传奇”之中,几乎没有一位女性是小说的“主流人物”,她们或者在小说中充当被梁山好汉们屠杀虐待的反面角色,或者同化于好汉群体之中,或者融化在芸芸众生之中,根本不能算作一个完整生动的艺术形象。
对于《水浒传》中所出现的女性形象的研究,从这部小说出现之日起就一直在进行着。最近十年来,专门探讨这个问题的专文大约有三十几篇2),还有一部专著《红颜祸水——<水浒传>、<金瓶梅>女性形象的文化思考》(王宜庭著,百花文艺出版社1996年版),另外还有大量“水浒”文章及专著谈到了这个问题。
综观近年来探讨《水浒传》中的女性问题的文章,我们不难发现,论者们多数都强调了《水浒传》的作者对女性的无视和仇视,并从多个角度分析了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但是,我个人感觉其中有些观点未必很好地解释了《水浒传》的女性观所表现出的一系列问题,还有很大的商榷空间。因为时间和能力的关系,本文只能对一些文章的观点提出质疑,并作一个简析,至于真正的“解决问题”,只能留待以后了。
一、《水浒传》中女性之形象群体划分
对于《水浒传》中所出现女性的群体划分,虽然不同学者有不同的标准,并为不同类别取了不同的名称,但是,把这七十余位女性分为三类还是大多数学者的主要取向。
依照不同的标准,有的学者把这些女性分为:作者揭露、批判的对象;歌颂、赞美的对象和寄予了同情的对象。这是以“作者对这些女性所持的态度”的角度。还有学者把这些女性分类为“天使型”、“恶魔型”和“雄化型”,取的是人物形象本身的形象特征。另有学者把这些女性分类为“弱女子”、“女英雄”和“淫妇”,则是依照情节所作的划分。在一些“漫说水浒”类的书籍中,作者则把这些女性分类为“妖女”、“魔女”和“无面目女子”,这种划分,主观性较强3)。
此外,还有少数文章把“作者着意刻画”的女性分为两类,一类是“三位女英雄”,还有一类是“非英雄女子”,即潘金莲、潘巧云、王婆、阎婆等等淫妇、妓女、虔婆。
应该说,以上几种分类都有一定的道理,都是站在一定的角度对小说中人物形象进行的划分。但是,仔细读了小说之后,我们会发现,以上几种分类还是显得有些粗疏。
很早以前就曾听到过这样一种说法,说《水浒》的作者,一定是与姓潘的有仇,要不《水浒传》里两个姓潘的女人潘金莲和潘巧云怎么都是淫妇而且还不得好死?这话十九是开玩笑,但它也说出了一定道理,即《水浒传》对女性有一种特殊的仇视。但是,仇视归仇视,说作者意在“揭露、批判”这些红杏出墙的女性则未必合适。与之相对,认为出现在“梁山好汉”之中那三位女侠属于作者“着力赞美、歌颂”的女性,也未必合适。有关这个问题,本文将在下一部分中继续质疑。
此外,把宋江麾下三位女侠(加上琼英,可以算作四位)归结为“雄化女性”,与“恶魔型”,也即小说中那些“淫妇”相对,也并不合适。且不论扈三娘这样的非天使、非恶魔也没有被雄化的女性如何措置,就说这“雄化”和“恶魔”的界限足够清晰么?孙二娘在十字坡做的是杀人害命的买卖,对于她的样貌,作者描写道:“眉横杀气,眼露凶光,辘轴般坌腰肢,棒槌似桑皮手脚。厚铺着一层腻粉,遮掩顽皮;浓搽就两晕胭脂,直侵乱发。红裙内斑斓裹肚,黄发边皎洁金钗。钏镯牢笼魔女臂,红衫照映夜叉精。”拥有这种长相,不论看外形还是看她所做过的勾当,与妖魔何异?反倒是潘巧云的所作所为远远够不上“魔女”的标准,她不过是搞了一个婚外情。
二、被作者“着力赞美、歌颂”的女将
上文说过,孙二娘长得就像个母夜叉,而她杀人越货,甚至把人做成馒头馅,以这样的行为,要把她归并到“善”的阵营之中,与潘金莲、潘巧云等“淫妇”对立,实在是不恰当的区分。
《水浒传》中的女性,在善恶问题上区别不太鲜明。正如在小说的男性世界里,善恶也很难区分,梁山好汉可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却并不能始终一贯地执行这个信条:天神般的武松初识孙二娘的时候曾把她当作“铲平”的对象,可是他们一旦结拜,便默许了张青夫妻的为恶;鲁智深嫉恶如仇,慷慨潇洒,却因为受不了别人的小气而砸了人家的酒席,抢了东西就走;而宋江因为受到黄文炳谗言的构陷,就把他活割了吃掉,这些都不足以使他们成为“善”的代表。至于说梁山好汉们推平祝家庄、曾头市,更是不值得被我们“赞颂”。夏志清在他的《中国古典小说导论》中分析道:“他们先后有组织有系统地平毁丁与梁山作对的祝家庄和曾头市,这只能说明他们的暴虐和贪婪。这些庄园都是富有战斗性的大庄户,与梁山好汉孔家兄弟入伙前所在的村庄颇为相似。就其具有独立精神和练兵习武以保证不受政府压迫方面来说,这里的居民与梁山好汉们并没有多少不同。然而后者却仇恨他们带有敌意的独立,与他们在最小的事端上结下深仇。”4)
只要我们能够从让我们醉心的豪侠故事中跳出来重新审视这一个个情节,我们就能够发现:小说中的善恶观其实是混乱的。然而,当小说写到杨雄残杀潘巧云的时候,或者梁山好汉推平祝家庄曾头市的时候,我们所感到的却常常是一种畅快。这样,我们是不是可以进行一个大胆的推测:《水浒传》之中所谓的“热情的歌颂”在很多时候是为了迎合市民听众的趣味而安排、设计的一系列情节,作者热烈歌颂的动机并不鲜明,至少,作者并不是完全站在“善”的角度在进行形象的塑造。
此外,梁山女将在小说中并未得到和《水浒传》之中主流英雄对等的赞颂。小说中有着完整故事经历的英雄人物包括鲁达、林冲、武松、宋江、李逵、石秀、燕青等等,而几位女将的戏分是远远不能和他们相比的。孙二娘的出现简直是“昙花一现”,扈三娘仅仅在战场上最显英姿,在其他时候完全是可有可无。顾大嫂的形象略微饱满一些,却也仅仅是一位被妖魔化了的女强人,看不出作者在这几位女将身上倾洒了多么浓重的笔墨。
更别说,在梁山之上,几位女将的地位之低,也是非常明显的。一百单八将都是“天上星宿”,巧的是,好汉们的排序与他们所对应的星宿有着明显的关联。然而,三位早期女将(相对于琼英)所对应的星宿之档次实在太低,三人中最高的扈三娘不过是地彗星列第二十三位,总排名第五十九。在她前面,还有无数长相、本事乃至道德都远远不如她的好汉,比如她丈夫。而顾大嫂和孙二娘则干脆被安排在倒数第几位。
在《水浒传》中还有一段“劝降”的好戏,两位女将押着一位败将上堂来,竟被宋江怒斥:“焉得无礼!”两位女将便唯唯诺诺地退下到两旁。这虽然是宋江的巧计,却也可以看出这句话背后的文章:梁山女将哪里有什么真正的地位,她们在宋江(作者)眼里,是可以被人随意忽视的。
因此,便有了扈三娘被宋江当作礼物一样许配给王矮虎的合理情节的出现。如果说这也算作“着力赞颂”的话,我不知道除了被残杀的好汉们的敌人,还有谁没有被这样赞颂了。
三、情节之中的“过渡”作用
常有论者注意到《水浒传》之中大多数女性形象的可有可无,甚至提出:连顾大嫂、扈三娘这样的角色都仅仅起一个穿针引线、使情节进行下去的作用。
实际上,如果用这一现象来说明作者对女性的“忽视”,是十分牵强的。
《水浒传》决不是单单描写一群梁山好汉的,它是一部宋明时期的风情画。小说中出现了六七百个人物形象,而隐藏在主角、配角身后“群众”形象则不计其数。在如此众多的人物形象之中,要分清主要角色和次要角色并不是很难。即便是在一百一十余位梁山好汉之中,我们也能够清晰地分辨出“主流角色”和“非主流角色”。上文列举过一些“有着完整故事经历的英雄人物”,如鲁达、林冲、武松、宋江、李逵、石秀、燕青等等,他们便是“主流角色”。在《水浒传》成书之前,他们就活跃在众多“水浒戏”当中,本身就是一个故事或者一出戏的主角。而此外众多角色,则几乎都是处于一个推动情节向前发展的配角乃至“群众演员”地位之上。在这一层面上,不分男女贵贱,一律平等,大家都要服从情节的安排。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小说中的女将也好,“淫妇”也好,总是“男性话语权”统治下的可有可无的配角,但是,其他非主流角色的出现,也都在发挥着自己推动情节前进的作用,如段景柱之失马,如时迁之偷鸡,如郓哥之掐架……
因此,如果我们因为《水浒传》中的女性形象之“非主流”而认为作者在这里“单单蔑视女性”,是不恰当的。作者确实在小说中表现了对女性的无视甚至仇视,却不是通过这一细节表现出来的。
四、“礼教”在女性形象塑造中的作用
还有论者在论及《水浒传》的女性观这个问题的时候,十分着重地强调了宋明理学的作用。有的学者十分肯定地把小说对女性的仇视,尤其是对婚外情的极端仇视和“存天理灭人欲”联系起来,暗示了“封建礼教”在作者头脑中的作用。
《水浒传》对女性婚外情的痛恨确实是十分明显的。小说里面对于几个出名的“品行不端”的女性的惩罚,可以说是非常残忍的,而且是严重地处罚过当的。作者描写武松对潘金莲实施的酷刑的时候,以及杨雄对潘巧云实施的暴虐的时候,采用的语言对暴行的实施者没有一丝的责备,读者读到的是一种大仇得报的畅快之感。
但是,如果说这种情节的设计安排完全来自一种意识形态性颇强的“礼教”的作用,则未必符合真实情况。
在宋代,道学、理学都还不是宋学中的主流学派,它的正统地位是在元代被确立的。而所谓“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宗旨对社会伦理道德产生指导意义,也就是说,“理学融入社会具有决定意义的契因,是其被国家政权所认可和推崇,成为具有权威地位的国家意识形态。5)”而这种权威的学术地位则是在朱熹死后才获得的。在此之前,二程和朱熹都备受压制,二程之学被冠以“元佑学术”的大帽子而被明令禁止;朱熹更被列入了“伪学逆党籍”,他的学术也被当作“伪学”而被取缔。
因此,没有证据表明,宋人的道德观乃至宋元间的文学作品都是明显地受到道学伦理观指导的。元代一些戏剧作品中体现了理学的若干信条,比如《琵琶记》开场时所提出的“不关风化体,纵好也徒然”,但这并不能说明水浒传说的作者——那些市井艺人或者落魄文人也都明显依照理学的伦理规范指导自己的创作。
五、特定阶层的价值观、人生观的体现
“水浒”故事最初的来源是市井讲唱,这些故事所面对的第一观众也是城市小市民。因此,水浒故事从一开始就打上了这些阶层人民的烙印。
对于此问题,有两种见解进行了更深入的分析:
一种是由孙述宇先生在《水浒传的来历、心态与艺术》一书中提出的看法,认为仇视妇女,着意宣扬一种女人祸水的观念,是强盗文学的典型特征。此书认为,在水浒英雄的故事被写定成书前在民间流传讲述的二、三百年里,南宋初年北方当地的抗金武装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一方面这些带有强人色彩的抗金武装的英雄故事与原来的淮南盗宋江的故事融合,一方面,这些亡命之徒又通过讲述水浒故事向民众宣传,获取物质支援和兵员补充,同时又讲给自己人听来自娱并作为行动的指导。既然将水浒故事定为强人的宣传文学,里面的一些问题便迎刃而解,在这些强人的亡命生涯里,对妇女必然持一种防范疑惧态度:女人可能成为妨碍作战行动的累赘,女人可能使自己伤身,女人可能软化这些汉子强悍的亡命意志,女人可能使汉子们争风吃醋发生内讧,女人还可能和敌对势力的男人发生情感成为内奸而出卖自己人,……因此作为强人宣传文学的水浒故事,通过各种情节反复向这些亡命汉子们灌输“妇女不祥”的观念,也就成为题中应有之义了。
另一种见解是王学太先生在《中国流民》一书中提出的。此书认为,一部《水浒传》,反映的是游民的价值观和人生理想,在它成书过程中,游民知识分子也扮演了重要角色。而游民的人生与农民不同,他们闯荡江湖,冲州撞府,流浪已久,家在他们心中早已淡漠了,妻儿对他们没什么吸引力,甚至还可能是他们成大事的累赘。在六十年代出土的明成化年间(1465-1487)刊刻的《新编全相说唱足本花关索出身传四种》里,开篇便讲到,刘备、关羽、张飞桃园三结义后,为做一番大事业,关羽、张飞竟然决定互相杀掉对方的家小(刘备此时是光棍儿),于是张飞跑到关羽的老家,一口气杀了关家大小十八口,只因一时不忍才放走了有孕在身的关羽的妻子胡氏,而那边关羽也同时动手,将张飞一家杀得干干净净。这个血淋淋的故事今天读起来真是触目惊心,但这就是游民价值观的真实体现。同样,《水浒传》中的梁山好汉为拉某人上山,也不惜设计锄灭其家室,断绝其对家的依恋,如秦明、卢俊义的上山便是明显例证。既然游民不重家室,对女性采取漠视乃至敌视的态度也就不足为奇了,《水浒传》中对女性的种种特殊描写,正是游民心态的典型表现6)。
上面两种说法,具体结论不同,但大致思路是非常接近的,即都把《水浒》做为某一特殊社会群体或阶层的价值观和人生理想的体现,并认为这一群体或阶层在成书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实际上,两种说法都能自圆其说,二者也有相通之处,因为历史中的游民距离强人其实只有一步之遥,他们的心态本就多有相似之处。至于说《水浒传》的作者和读者是否一定属于游民或者强人,则需要对宋元明的社会生活作出细致入微的考证和分析,这个任务也只能以后完成了。我们认为,不论是“流民”抑或“强人”,都应该属于市民阶层之内,在这个群体之内,各种人群都有互相转化的直接可能,他们的世界观价值观也都是非常接近的,强分彼此未必现实。因此,以“市民阶层的道德观之体现”来解释《水浒传》中对女性的歧视现象,还是比较合理的。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65627076.html?si=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