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铜长乡瑶山哈尼上寨开除村籍事件:2001年2月
瑶山哈尼上寨是云南省金平县铜长乡比较偏僻的自然村。2001年,哈尼上寨要修人畜饮
水工程。村民卢进法拒不交纳筹集款并殴打村民小组长李祥。2月2日,哈尼上寨村民小
组召集群众会议以不参加公益事业为由将卢进发等7户卢姓村民开除村籍。4月8日,被
开除村籍的卢进发女儿出嫁,该村罗家福等18户去帮忙,群众大会当即决定对着这18户
人家每户处以66元的罚款,并于6月前交清,否则也作开除村籍处理。消息传到乡政府
,乡政府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哈尼上寨调查处理,等工作组到达哈尼上寨时,18户村民
的罚款早已自觉交清。工作组告知他们这样的罚款应当退还,他们却表示是自己错了,
不要求退还。4月14日,被开除村籍的7户人家中有老人去世,这一次没有任何村民前去
帮忙。工作组前后到寨子里做了4次工作,仍然没有解决问题。
2. 头人的权威
滇东南罗平县某乡一哈尼族村寨因修公路而被征大片田地,致使一些村民因无地耕作而
丧失部分生活来源。为此,县政府专门召开会议决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次性地
给被征地的农户发放征地补偿款和部分生活补助金,并引导农户从事副业生产。部分农
户在拿到补偿款后并没有用于生产,也不愿意接受政府的就业指导,而是买酒买肉,。
年末,这些农户以补偿宽太少,不足以维护生计、发展生产为由,要求政府再次支付补
偿款,县政府相关部门虽多方劝导,终无有效的解决办法,只得从财政中拨付。几个月
后,情况再次发生,这设计有人建议邀请当地哈尼族的几位头人来解决此事。问题果然
顺利解决,农户没有再要求增加补偿款。
3. 有效的民间调解方式:北方一村子的建房纠纷
C、D世代居住在A村,三年前,C在自家宅基地上盖了四间双层结构的楼房并筑有一个院
子,2002年3月,因修路拆迁,D在C家正前面建新房。D要在自家后墙正对C家院门的地
方开一个大窗户通风,C坚决反对,因为当地风俗认为别家的后窗正对着自家大门的话
,将坏了自家的风水。双方争执不下,矛盾越闹越大,甚至不惜打官司,要闹上法院解
决双方间的问题。这时,人民调解员E介入调解,在了解情况后询问了当地一些老年人
有没有折中的法子,经多方打听得知如果在院子里修一个照壁就可以解决坏风水的问题
,于是建议D如果要开后窗,就出钱在C家院子里修一个照壁,D表示同意,C也认可这种
解决办法。两家矛盾消除,重归于好。
对上述案例加以分析,归纳出法律在解决社会冲突时可能出现的几种不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