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新买了一套复式房。。。位于6楼和7楼。。。
在装修的时候发现6楼顶面出现两条很长的裂缝。。。而且裂缝是以顶梁为中心对称的~刚好一条在客厅一条在主人房!
严重的是当我们在7楼地板淋水的话,6楼裂缝位置就会滴水。。而且是整条裂缝都会滴。。。滴水情况挺严重的
联系了售房处,他们说没有质量问题,只要补一下就可以了!是这样嘛?其实是在室内的,装修后也是不会出现漏水(因为7楼地板还要铺砖),但是我怀疑是偷工减料导致的,否则不会那么严重!
多次联系了开发商都说没有质量问题,他们也几次叫人来修补都给我们拒绝了。。。现在还在协商中。。。。
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要求退房或者赔偿嘛??因为这个问题整个装修进度都停止了,我也请了很多天假~~~希望得到帮助~谢谢~
谢谢大家的回答。。。但是我们这里又个房屋管理局 又有个市建设委员会 要找哪个呢?检验的费用又是多少呢?
商品房质量对购房者来说尤为重要,不仅关系其居住安全,也关系其居住舒适的程度。有的开发商建设的商品房却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质量缺陷,严重侵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对此,国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承担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房屋的质量问题有如下三种: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是指房屋未能通过验收或经核验被认定为不符合质量要求,如地基、承重墙等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
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影响购房者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常供电、供水等。
三、其他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墙皮脱落等。
针对有关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明后,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对购房者的合理、正当要求,开发商置之不理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的规定,请求开发商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8-1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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