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有什么区别?

另外,请问
“卫政法发[2006]228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是否可以直接写成:
“卫政法发[2006]228号 《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呢,谢谢啊??要知道的感激不尽啊。
就是说,印发的通知的年号,是否可以直接写成该印发的规范的年号?

一、区别:

1、概念含义不同:

(1)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法规,在法律体系中,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

(3)规章,是指有规章制定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并以法定方式对外公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4)规范性文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一般是指属于法律范畴(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性文件和除此以外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团体、组织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的总和。

狭义一般是指法律范畴以外的其他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

2、制定主体不同:

(1)法律一般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民法、刑法等;

(2)法规,指国务院、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民族自治机关和经济特区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和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规范性文件一般指狭义的规范性文件,各级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等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效力的,非立法性文件。  

3、效力等级不同: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3)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4)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5)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互有交叉,无法比较。

二、不能直接写成"卫政法发[2006]228号 《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因为党政机关公文写作,标题的格式应为XX(发文机关)关于XX(事项)的XX(文种)。

参考资料:

合肥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区别与联系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3-08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区别:

一、法律

从狭义上讲,法律仅指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文件。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法律一般都会用“法”字来命名,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

二、法规

法规包括两种: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1、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颁布,行政法规往往会用“条例”、“规则”、“办法”、“细则”等来命名,比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

2、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有立法权的地方国家机关依法制定与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也就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制定。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地方性法规往往也会用“条例”、“办法”等来命名,比如《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江西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重庆市控制吸烟条例》等。

三、规章

规章包括两种: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1、国务院部门规章

国务院部门规章由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制定。国务院部门规章通常也会用“办法”、“决定”等来命名,比如《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

2、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较大的市(如省会)的人民政府在职权范围内制定。地方政府规章一般用“办法”、“规定”来命名,不能用“条例”。

四、规范性_文件

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故名称为规范性文件。有

条例、规定、通告、办法、决定五种。例,《济南市城市卫生暂行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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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4-23
“法律”,是专指由全国人大制定,由国家主席签署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一般均以“法”字配称,如《刑法》、《民法》、《婚姻法》、《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等。

“法规”是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法规”主要有如下三种形式:
一是由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而制定的行政法规,也称行政规章;
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三是省会的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人大批准)。
“法规”一般用“条例”、“规定”、“规则”、“办法”称谓,如《征兵工作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

“规章”是指有规章制定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以法定方式对外公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广义的规范性文件是指包括法律、法规、规章等立法性文件和除此以外由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等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的总称;
狭义的规范性文件仅指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效力的,非立法性文件。
第3个回答  2009-03-08
法律一般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如民法,刑法等
法规是指国务院依据法律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地位次于法律
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拟订,并经各该级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的法律规范形式。其效力等级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通常对于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情况。广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属于法律范畴(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性文件和除此以外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团体、组织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的总和。狭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法律范畴以外的其他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目前这类非立法性文件的制定主体非常之多,例如各级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等。所以法律、法规、规章都是规范性文件。
第4个回答  2009-03-08
法律效力大于行政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地方政府部门制定的规定。至于其具体的关系建议你去找法学的行政与行政诉讼法的教科书在前几章有具体叙述在此不赘。(蛮复杂的)

你说的这个是不可以的,但内容不同,第一个是通知说颁布了这个办法。没直接写内容。 第二个是办法的内容,他不是文件而是法规。他会以什么机构与什么时候颁布这个法规为第一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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