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直接走人吗,才入职半个月。
有说没签劳动合同可以直接离职的法律吗?
如果有这条法律,那么如果我半个月离职,然后用人单位又签合同了,我是不是就不能走了
在我们的生活工作中,很可能遇到这样的问题,在公司工作但是未签定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走人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问题是我才入职半个月啊,
不是说入职一个月没有签订合同才算吗?如果我提出辞职,然后对面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就是有劳动合同了
这样不是有劳动合同的情况,可以直接走人?
而且好像没有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直接走人的法律这一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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