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8年1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第516号令,国务院正式宣布一项重要决定:废止了《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这一行政法规。这项法规的废止并非突然,而是因为其部分内容已经被新的法律文件取代。
具体来说,国务院决定将《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的效力替代为2005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中所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这意味着,《公司法》成为了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清算事宜的最新法律依据,取代了原有的清算办法,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运营和清算提供了更为全面和明确的法律规定。
这一废止行动体现了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旨在适应经济发展的新要求,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提升市场运营的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对于相关企业而言,这意味着在进行清算活动时,必须参照《公司法》的规定,确保合规操作。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是为了保障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顺利进行,保护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1997年发布的办法。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废止
根据2008年1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第516号令,国务院正式宣布一项重要决定:废止了《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这一行政法规。这项法规的废止并非突然,而是因为其部分内容已经被新的法律文件取代。具体来说,国务院决定将《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的效力替代为2005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中所公布的...
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清算问题和程序
第一条 为了保障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顺利进行,保护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进行清算,适用本办法。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破产清算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
...关闭前因赔偿金争议提起劳动仲裁,会影响企业清算进度吗
我认为理论上会影响清算进度。在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废止之后,它的清算程序适用公司法。公司法第186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自2009年1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管理依据发生了重大调整。原有的管理办法,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3〕12号)以及《国家税务...
外商企业清算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非破产清算 (一) 外商投资企业非破产清算相关法规 在2008年之前,外商投资企业的非破产清算均应当遵照1996年7月9日所实施的《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办理,然而在2008年1月15日,该办法已被国务院予以废止。随后,商务部办公厅于2008年5月5日所发布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依法做好外商...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44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1993年8月15日国务院批准 1993年9月2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公布已被2005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代替。45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1996年6月15日国务院批准 1996年7月9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2号公布已被2005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
清算开始日和清算结束日期限是多少日。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期限为180天,但根据情况可延长,延长最多不超过90天,外商投资企业特别清算期限为270天,还可根据情况再延长90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新公司法实施后,外商投资企业法还有效吗?
以下简称《决定》),商务部就部分外商投资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措施,现通知如下:\\x0d\\x0a一、关于外资审核\\x0d\\x0a(一)取消对外商投资(含台、港、澳投资)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和出资期限的限制或规定。\\x0d\\x0a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由公司投资者(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的文件全文
第九十一条中的“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的规定”修改为“依法”。75.将《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对产品的质量监督,促使企业贯彻执行产品技术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办法。”76.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八条中的“《...
国税发[2009]79号文件内容
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3〕1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1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