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我离婚和他结婚,,我当时也糊涂了,就把钱借给他了,好几万,但他写了借条,也留了身份证复印件,有一年了吧,现在找他还钱,人就消失了,电话也停机了,这个男的是外地人,听说现在又在网上以和别人谈恋爱为自由,找人借钱,他这样的行为是都构成诈骗,还去法院还是公安局?去报案公安局会受理吗?以前的聊天记录嗯删除了,只有借条和他的身份证复印件,报案能立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