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做了2年,第一年签了劳动合同,第2年公司把我漏签了,现已离职,我可告这家公司嘛?

漏签的这一年 还是帮我加金的
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双倍的工资呢?

第1个回答  2009-01-10
如果保险金齐全,而且是你自己主动离职,那么这一年你也得不到什么赔偿,公司冲其量就说他和你是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只是你要离职罢了。
第2个回答  2009-01-10
找到一些相关的证明,证实你确实与这家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再有,你离职的原因是什么?如果属于正常离职,维权取得补偿金是可以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1-09
为什么要告人家?现在打官司很麻烦。如果公司没对你怎么样就不必要去告了,这样对你也不好。
第4个回答  2009-01-10
公司给你正常缴纳了社保金,没有什么必要吧。如果是公司辞退你,应该告,如果美又续签是不是就算无期限合同了呢?如果是你自己离职的,应该是没有什么可以追究的吧。
相似回答